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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3-31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函[2024]8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2024年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科目成绩符合相关标准的考生进行资格后审查(以下简称后审查),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讨论疑难问题审查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最终意见。

2、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5日

0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

5月26日

0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原则上各区、市设立考试中心。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法

(一)考试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卷上作答; 其余三科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并在共用答卷上作答。

(2)用2B铅笔回答答题卡上的客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回答答题卡(专用答题卡)上的主观题。 参加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文具。 其他物品应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 考场内应提供草稿纸供考生使用,并在考试结束后收回。

四、管理措施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周期为2年。 参加4科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并参加2门科目考试(该级别为免考2门科目)的,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取得资格证书。

五、申请条件

遵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环评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评审认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可以注册环评工程师。影响评估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申请人的申请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见附件1,下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7年以上; 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获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至少5年; 或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少于6年。

3、获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至少2年; 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少于3年。

4、获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至少一年; 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少于2年。

(二)免修部分科目的,还须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自2003年12月31日起,长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岗位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项科目:环境影响评价》,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担任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累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在职培训资格证书》。

(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本通知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老对应表》(附件1)进行了更新。

(四)工作年限要求是指申请人获得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的总时数,按整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6. 注册

(一)注册日期和网址。 2024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段为2024年3月22日9:00至2024年4月3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站为:。

(二)落实告知承诺制度。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与承诺制度”栏目中的政策法规和报名指南,详细了解并正确操作。 网址:.

特别提醒:为加强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过程中的监管,自2023年注册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如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查,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报名前及时进行。 (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在线下载相关PDF格式的验证/认证报告。 报名期间,按照报名考试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人工审核。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如申请人无法在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及时获取学位审核/认证报告,须暂时上传PDF格式的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随后提交学位审核/认证报告。 考试机构对上述人员进行登记。 并对相关申请人的学位核证/认证报告进行核实。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核查监督条款第六条的详细说明,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的承诺进行核查。

(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报名考生须拍摄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具有白色背景。 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更改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4)网上支付。 缴费期限为3月22日至4月8日。 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门票打印时间为5月20日至24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时的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复查问答(持续更新)》(网址:art/2021/3/5/.html),并进行后续报名明确相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有关考生提前申请学位认证的温馨提示》()。 由于学信网学位认证需要一定的办理周期,考生应提前安排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注册。

(一)一般申请流程

1.首次申请者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注册成功后,上传您的电子身份证照片。 注册提交后24小时,网上学历、学位信息核实无误后,申请人可再次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阅读《申请须知》,然后进入申请信息录入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如专业年限、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级别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考点等)。

2、注册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可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24小时后,在线验证通过后,即可按照上述流程完成办理。 报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填写内容及步骤同上)。

3、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提示申请人是否选择使用告知承诺系统。

若申请人选择使用告知承诺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须由申请人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表他人做出承诺)。 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考试机构将不再索取相关证件,并按承诺办理注册相关事宜。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未申请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满足申请条件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认证机构的核查权利等。考试机构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只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然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须根据申请级别在注册系统中提交证明材料:

(一)学历证明;

(二)学位证书;

(三)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四)申请免试两科的考生,须提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简称聘书)和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或聘任书及《环境影响评价在职培训资格证书》。

4、申请人应再次仔细核对申请信息,确认填写、选择、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申请表》(打印版《申请表》无需填写)经单位审核提交,供申请人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下的申请处理

1、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网上学历及学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可正常填写申请信息。 确认注册信息后,只需选择通知承诺系统,上传相应的PDF格式的学位证书电子文件。 完成申请流程。

2、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网上核验信息的人员,以及使用非中国居民身份证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所在地人事审核机构办理。

8、考前抽查和考后复习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将在报名期间对报考者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正确的申请人即可付款; 抽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不能付款。 未经抽查的申请人仍可进行缴费。

(二)考后复习。

1.审查对象。 截至2024年,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线的考生。

2、复习时间。 中国人事考试网(index.html)将于2024年7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8月初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考试公告。 考生须保留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以便及时收到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 审核部门将通知对自身资格有疑问的审核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规定期限内上传补充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4.公布评审结果。 省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资格认证的考生名单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公示期10天。

5. 考试结束后审查陈述和答辩。 审查对象有权依法陈述、申辩。 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的审查结果。 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作出答复。 联系方式请参阅“咨询服务热线”(附件3)。

6、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宜的,其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已退款。 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颁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部〔2021〕202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97),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上下载、下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查询和验证。

10. 收费事项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将部分人员考试费用试行标准转为官方标准的函》(苏价函[2010]51号)精神,2024年环保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收费55元,其余三门科目每人每科收费35元。

11. 考试大纲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告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考试工作》(附件2)行政工作应当在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利用技术手段筛选相同试卷。 那些被认定为相同答卷的人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纸),防止他人抄袭、制作相同答卷。

附录:

1.环保相关新旧专业对应表.pdf

2.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pdf

3.咨询服务电话.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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