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注册、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高水平职业学校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学校地处成渝经济圈“桥头堡”、西部职教基地、重庆永川国家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核心区。 校园占地912亩。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29人,“双师型”教师19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技术专家、重庆市拔尖人才、重庆市教书育人榜样等高层次人才43人。 拥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首席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市级科研平台团队2个、重庆市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重庆市科学技术大学。 有全市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团队1个,重庆市课程思政名师团队1个。
现有36个专业,涵盖“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航空技术、智能建造、文旅康乐、创意设计”等7个特色专业群。 其中,现有工业机器人技术与营销市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专业,国家级、市级重点专业12个。 拥有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 主持建设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参与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 坚持“以团建院”,设有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等7个专业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学院)2个教学学院。教育)和继续教育学院。 单元。
2021年7月,学校入选“重庆市高水平职业学校”培育建设单位; 2022年12月,学校被评为“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2023年3月,学校升格为“重庆市高水平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2.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 具体岗位条件参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1月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4. 就业表格
本次招聘就业形式为合同制,并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签订了《劳动合同》。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担任该职位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案,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人犯罪; 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而被开除或者被单位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规定的人员;因人员招聘(聘用)纪律而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中明确的失信人员。
2、现役军人; 当前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 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人员;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者聘用合同中尚未到期合同约定最短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按程序完成考察的人员; 我市公费培训,定向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尚未结业的师范(医学)学生在截止日期前或未按照规定程序终止培训与就业协议的本公告日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目前在学校工作。
(3)年龄计算
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年龄在36周岁以下且出生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的人员。 1987年11月1日。,等等。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点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人须凭已获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提出申请。 境内(地区)高等院校毕业的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 未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签字并就读学校签字的“重庆”证明。 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1月非公开招聘推荐表》(附件7)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为境外(境外)大学毕业者,其学历(学位) )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如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符合招聘要求的相应学历证明,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的录取通知书、所学专业、所修课程的翻译材料(包括每学期的成绩单),并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最迟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向招聘人员发出。
专业资格审查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和研究生培养办法》。 考生只需学习与其中一个专业目录相匹配的专业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括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地填写专业。
同一专业名称因学术水平不同而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职称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职业资格审查的单位认定,可以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手册所要求的条件中,术语“之上”、“之下”、“之前”和“之后”均包括同一级别(数字)。 比如你35岁以下,就全部包括35岁; 3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你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年,以此类推。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点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中午12点,报名名额已满。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应聘者应仔细核对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
报考人员须自简章发布之日起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聘系统(:8393/),按规定程序报名。 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未按要求办理注册手续并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注册。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内容虚假、隐瞒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无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发现应聘者与公布的职位要求的资质不符,一经核实,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7. 评估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电话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八、体检及检查
根据拟招聘岗位的数量和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候选人。 总成绩相同时,按试听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
体检由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体检、考察期间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经研究确定后,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缺。由学校。 填写人数由学校确定。 。 拟聘人选一经公布,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将不再填补。
九、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拟录用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职手续。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实习手续。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或实习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初始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及以上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在聘期间(含试用期),如发现聘用或招聘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导致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限届满后,不得申请就医。 如果您在从事原工作的同时无法从事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您的劳动合同将依法终止。
学校可根据岗位配置的实际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岗位进行配置。 具体岗位以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0. 薪资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表现好的给予相应奖励。 相关薪资福利包括:基本薪资、绩效薪资(基本绩效、超额绩效)。 享受与在职员工同等福利(节假日慰问和体检、参加活动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免费工作餐(早餐和午餐)在工作时间内提供。
11. 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请申请人保证联系方式的正确、畅通。 因提供不准确信息或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通知而造成的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电话:。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1月非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安排表
2.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11月非目的招聘推荐表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