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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的条件及报名条件分析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4-15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发[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 经批准,我校将继续开展2023年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专门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报名条件的须报考具有优秀的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抱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即可申请。 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候选人为非军人身份的学生。 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有明确的家庭史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问题; 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体征。 缺陷: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斜视、斗鸡眼等眼部疾病,听力、嗅觉、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为准)检查体检表)。

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候选人

该类别考生须在高中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 五项全国中学生竞赛奖项名称分别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总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国数学会主办)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等。 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布的中学生五个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023年强基计划安排招生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 实施“3+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必须包括物理。 实施“3+1+2”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须优先选择物理科目。 未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须是理科生; 考生入学后,英语被作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

(二)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学校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非军籍本科生基础基础强化方案,这些计划是单独列出的。 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强化预科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注册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奖金)分),学校按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学校评估入围考生名单(最后成绩相同者全部入围),并公布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分数由省确定)即可入围。

(五)学校评估

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体测)将于6月底、7月初(不迟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 面试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1、笔试科目为数学、逻辑学、经典物理基础(每科150分,总分300分)。

2、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质、学科专业知识、科学思维、创新潜力五个方面。 每个方面满分30分,面试总分为150分。 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能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子)或800米跑(女子)。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应项目中高中生的标准,考生所参考的各项体能测试平均分必须达到60分。 体测为资格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检者,须提交三级医院诊断证明。 体检地点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免除一项或多项体检项目。 体检成绩按免试后其余项目的平均分计算; 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评估,确定免除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结果合格。 考生无故不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学资格。

4、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但无故放弃的考生(包括笔试、面试、体测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科目/方面/项目),通知学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来源并如实记载于诚信档案。

5、如因工作协调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学校考核工作计划作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六)招生办法

1.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分*85%+(学校考试笔试成绩+学校考试面试成绩)*N*15%(N系数=高考满分)学生所在省份高考加权分数/学校考试总分)。

高考加权总分是对高考各单科成绩进行加权后的总分,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科综合成绩(高考改革省为高考物理成绩))*120%+总成绩高考其他单科*100%。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报考选择,对所有入围中考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数优先)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对应省强基计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中考笔试成绩、中考面试成绩) 。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初开放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录取标准(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省内后续批次的志愿招生。

4. 培训计划

(一)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入退出机制

1.本科层次。 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阶段性考核。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学,回到正常班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强基班: 自愿申请退出“强基班”的; 连续两个学期综合排名位于班级后5%(含)的; 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降级/留级条件的人员。 第三年年初,学生可以选择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生预研究工作; 第三学年末,获得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可以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 第四学年,学生可以提前修读所选研究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其学分将在研究生阶段得到承认。

2.硕士、博士阶段。 项目准备工作将于第一学年末启动。 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可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半年。 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并通过论文的,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的,转入硕士学位培养。 第二学年结束时,组织期中考核,对道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期中考试合格者,将继续完成博士学业; 不及格的,授予硕士学位,符合硕士学位条件的,允许毕业。 不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硕士学位退学处理。

(二)本科、硕士、博士衔接培养项目

课程衔接:从本科阶段第四学年开始,导师将指导学生设计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课程学习计划。 他们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其学分将在研究生阶段得到承认。

课题衔接: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和跨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 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 获得研究生资格后,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初步确定研究生选题。

本科、硕士、博士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籍转换”进入研究生阶段。

(三)激励机制

1、实行学分制和个性化培训。 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行学分制、利益引领。 学术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兴趣设计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鼓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 学分构成符合毕业要求,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分班、小班教学。 构建由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特色课程组成的新课程体系。 聚集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 班级由国家/军队名师领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任教,班主任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领衔。

3、学术导师全程指导。 为每位学生分配一个由博士生导师、青年骨干、管理专家组成的导师小组,及时沟通、解决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4、开放办学、联合办学。 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名师来校讲学、研讨,参与学生教学和指导。 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选派学生前往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和交流。

5.科教合作与协同创新。 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机制,让学生深度参与导师项目。 本科期间,将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跨学科案例专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 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与优秀导师的有机结合。学生。

6.设立专项奖学金。 奖励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秀的学生。

5、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各省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 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收集报考当地中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高校考核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情况,当年高考将被取消。 取消注册、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学生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已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学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预科项目录取的考生本科毕业后不得转专业。

(四)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入围学校考核的贫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保障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二)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张先生();

山东省考生咨询于老师();

河南省考生咨询周老师();

辽宁省考生咨询刘老师();

四川省考生咨询刘老师();

江西省考生咨询尹老师();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

传真:0731-

电话:-

电子邮件: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网站:;

国防科技大学纪委(非招生咨询热线):073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手册由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培养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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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培养计划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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