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院系:
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北山学者”聘任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浙江师范大学行知人[ [2023]7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北山学者”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的选择
教职工在学院工作2年以上,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通过年度考核及以上,具有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A、B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C类一般不超过40岁(截至2023年1月1日)。
2. 类别、名额及预约期限
设有“北山学者”(A、B类)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C类)三个类别。 本次评选共遴选15人左右; 聘任或培训期限为3年,资助期限为3年。
三、评选条件
评选标准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北山学者”聘任实施办法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试行)》(附件1)。
4. 遴选程序
1. 个人声明。 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应填写《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北山学者”人才申请表(附件2)或《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各单位(部门)。
2、单位推荐。 各单位(部门)审核选定拟推荐人选后,于2023年10月19日前将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23),电子稿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3、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党建部、纪委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存在违纪行为等进行审查,合格人员申请材料于2023年10月26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院校选择。 学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认入选人选并公告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批准。
5.文件的批准和下发。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单位建议和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批准后正式下发文件。
5、其他事项
1.目标任务、管理和考核等要求按照《行知学院“北山学者”聘任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实施方案印发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师范大学学院(试行)》。
2、入选人员给予A类15万元/年、B类10万元/年、C类5万元/年的人才津贴。任职期间目标任务内相关成绩对应的绩效分将不再获得奖励。 所有成果和成就不会被计分或重复使用。
3、成绩及表格填写材料的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浙师大知人[2023]7号.docx
附件2.“北山学者”人才工程申请表.doc
附件3.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申请表.doc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人事处
2023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