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大全:法理学考点复习资料、试题库及答案解析大全

  

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理学是必考内容,但关于法律知识的学习还是较难的,今天我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www.luzai.cn)就为同学们整理汇总了这份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大全:法理学考点复习资料、试题库及答案解析大全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考点1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发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

 

指引作用,指引人们行为方向的作用,包括两种指引:确定的指引和可选择的指引。

 

(2)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领域: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两个方向: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易错点提示】

 

法律的作用绝不是万能的。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考点2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法的价值概念并不等于法律作用或法律效用等概念。

 

1.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1)法的价值判断,是指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体对人们有无价值、有何价值、有多大价值的判断。

 

(2)法的事实判断,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

 

2.法的基本价值:即人们根本的、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其主要包括自由、秩序、利益和正义。

 

3.法的价值冲突:是指法的各种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抵牾。处理这种情况,通常有以下主要原则:

 

(1)价值位阶原则:一般地讲,基本价值优于其他价值,基本价值包括秩序、自由和正义。

 

(2)个案平衡原则:公共利益并不一定高于个人利益,而是结合具体情形寻找两者间的平衡点。

 

(3)比例原则:在因某种价值牺牲另外一种价值时,应将损害的程度降至最低。

 

考点3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1.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

 

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包括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1)法律规则的分类。根据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根据法律规

 

则的确定性程度,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

 

强制性程度和效力强弱程度的不同,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委托性规则也有授权性,授权性规则主要是授予公民的权力,公民有选择性;委任性规则主

 

要是委托某个国家机关,没有选择性。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文字表现,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

 

规则或其要素,法律规则的内容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易错点提示】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都是国家规定的指导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但它们是不同的:

 

(1)内容不同:法律规则明确具体,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法律原则不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2)适用范围不同:法律规则是微观调控,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法律原则是宏

 

观指导,适用范围广泛。

 

(3)适用方式: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应用于个案中,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

 

【真题演练】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15/1/10)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A

 

考点4 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来源,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不同表现形式。

 

根据法的效力的来源不同,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1)正式渊源。来源于国家机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是

 

成文法或制定法,用文字表现出来。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

 

①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②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特别法优先原则;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实体法优先原则;国际法优先原则。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③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我国立法法主要规定: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B.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C.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非正式渊源。来源于国家机关以外或者来源于国家司法机关,分为五种:判例、习惯、法学家的著作、法理、政策。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区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1)法律汇编。不改变法律文件的内容,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

 

(2)法典编纂。对法律文件进行加工整理,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

 

【易错点提示】

 

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执法和司法机关均无权进行。

 

考点5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可分为以下几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2)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

 

(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指在一个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只享受权利,义务人只承担义务。双向法律关系是指互为权利义务关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它是法律规范的指示内容(行为模式、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一般规定)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落实,是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一种状态。

 

法律规则和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

 

(1)所属的领域不同;

 

(2)针对的主体不同;

 

(3)法的效力不同。

 

3.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般包括:物、人身、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4.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法律关系处在不断的生成、变更和消灭的运动过程。其变化须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

 

【易错点提示】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分为两种:

 

(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件、社会事件。

 

(2)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考点6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如果说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那么从法律证成的角度看,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下列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从上述的视角出发,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

 

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外部证成是将一个新的三段论附加在论证的链条中,这个新的三段论是用来支持内部证成中的前提。在外部证成的过程中也必然地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亦有一个内部证成的问题。

 

【易错点提示】

 

不能够将内部证成只理解为通常所谓的法律规范、案件事实与法律决定之间的推理规则,还应包括确立前提本身所要遵循的推理规则。

 

考点7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1.法律解释。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

 

(1)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是国家机关的解释,主要有:①立法解释,即立法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最主要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或法律的解释,包括国务院对它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也包括地方权力机关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

 

检察院在运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③行政解释: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是国务院在运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非正式解释也称学理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在法律适用、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方面有很重要的意义。

 

(2)根据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主要是为了符合立法原意进行的解释。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

 

2.法律推理:

 

(1)演绎推理: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2)归纳推理: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

 

(3)类比推理:最常用的辩证推理方法,根据两个对象某些属性相似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可能相似。

 

(4)设证推理: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

 

 

理学复习资料(一至五章)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

 

重点问题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学的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5、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有:(1)指导思想不同。剥削阶级法学的指导思想形形色色,但都是唯心史观。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做为自己的指导思想。(2)阶级基础不同。剥削阶级法学都是有意或无意地为剥削阶级服务,为剥削制度辩护,是镇压和欺骗劳动人民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的体现,它公开申明自己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3)在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上不同。剥削阶级法学在根本上是少数人利益的体现,所以竭力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标榜“客观主义”,说自己是超阶级的、无阶级的,而实际上处处表现了它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公开承认自己是阶级性和科学性的辩证统一。(4)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有原则上的不同。首先,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其次,关于法是否具有阶级性问题。第三,经济基础对法的作用问题。最后,关于法的发展问题。

 

6、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关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

 

(2)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的理论

 

(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4)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5)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6)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重在教育的理论

 

(7)关于人权的理论

 

(8)关于“一国两制”的理论

 

(9)关于部门法制建设、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理论

 

(10)关于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领导的理论

 

7、法学体系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又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共分为六大类:(1)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概念、思想和规律的学科。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实证法理论、比较法总论、法律控制论和立法学、法律实施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监督学。

 

(2)法律史学,从历史角度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学史。

 

(3)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学、刑法学、犯罪法、诉讼法学、法院检察组织法学、军事法学。

 

(4)外国法学,指一切以外国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例如,英国宪法学、法国民法学。

 

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复习资料

 

(5)国际法学,泛指一切对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

 

(6)法与其他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包括法医学、物证技术学、法律心理学、司法统计学。

 

8、法理学包括的具体内容有:(1)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法的产生和发展规律、法的本质和特征。(2)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如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对社会生活的反作用等。(3)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法的创制、实施和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和法律责任等。

 

第二章法的起源

 

重点问题

 

1、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2、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3、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作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它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

 

4、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与个别性调整相比较,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

 

5、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始社会行为规范的主要表现是习惯。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

 

(2)原始社会的调整是出于社会条件的自发要求。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原始时期,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习惯以及与此相关的道德、宗教等行为规范。这些习惯和行为规范是当时社会发展的自发要求,是人们为了生存,必须通力协作共同向自然界作斗争的结果。

 

(3)原始社会的调整形式往往混为一体。在原始社会时期,道德、习惯、禁忌、祭祀、礼义等行为规范在形式上基本没有严格的区分。

 

(4)原始社会的调整具有残酷性和强制性。原始社会调整的残酷性是为了适应严酷的自然条件以求得生存和繁衍,为了集体的共同的利益,而对某些破坏集体生存条件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措施。

 

6、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在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缺乏社会调整就会导致社会系统的无组织性,社会调整过多,又容易导致社会系统缺乏活力。社会调整的性质、方式和繁简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社会经济基础的需要,有文化传统的影响,但是归根到底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调整的决定因素。

 

(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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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来说,就是由自发的个别性调整发展到自觉的规范性调整。()

 

(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社会调整越来越摆脱了自然的因素,而同人们和集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具有的社会自由和责任相联系。

 

7、法产生的标志有两点:

 

(1)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法律规范有一个特点,它是运用国家权力保障着人们行为自由,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再由原始氏族组织处理。

 

(2)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8、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

 

(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知道或认可的。

 

(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在有血猿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效,而无论他们在哪个地区;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及的领域内生效。这一点也反映出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因为国家正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的。

 

第三章法的概念

 

重点问题

 

1、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4、法的外部特点有以下几点: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反行为的依据。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制定或认可。制定就是创制新的规范。认可是承认已有的规范有法律效力。制定或认可都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

 

(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点的社会关系。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关于人们权力义务的规范。规定人们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使命和内容。

 

(4)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这是区别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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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的重大特点。[)法律规范就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对违反这种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否则就不是法律规范。

 

5、法的社会阶级本质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是统治阶级个别成员利益的一种抽象。作为具体法律规定的总和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必然,有些具体的法律规定不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情况是单个的偶然现象。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为法,是通过一定的个人和机关的活动来实现的。在阶级社会个人、机关总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代表。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共同利益,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法律规定,而且也要求本阶级成员遵守法律规定。

 

(2)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服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体现为法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这种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个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意志的简单相加。

 

(3)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不是任何人的随心所欲,它具有物质制约性,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的社会阶级本质之所以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单纯是个人或机关的意志,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意志的内容受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法的本质是“法的现象”的对称,指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

 

(1)法的第一层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把国家意志改为统治阶级意志就揭示了法的级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共同的、抽象的,而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全体统治阶级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第二层本质,就是法律通过确认权利和义务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换句话说,统治阶级将符合他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法律中,以体现他们的意志并确保他们利益。

 

(3)法的第三层本质,也就是法的深层本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社会上层建筑,它的性质、内容取决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需要,其中特别是一定经济关系和所有制关系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重点问题

 

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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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类。[]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重点问题

 

1、法的规范作用,又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的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专门法律职能,又称法本身的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3、法的调整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4、法的保护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5、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6、作为根据意志、根据命令的法,执行着两种职能,即: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二者是法的同一本质的两个方面的表现。首先,法的这两种职能是内在统一的。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既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又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只是有所侧重。一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如交通法规、食品卫生法规等;有一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是维护统治阶级。因为在存在国家与法的历史条件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恰恰是维护一定的阶级统治所需要的;而没有一定的政治统治,也谈不上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其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法律规范也是内在统一的。从全部法律规范的整体看,法律规范既有阶级性,又有社会性,二者不能截然分开。不应该把作为整体的一国或一个地区的法律规范截然分成为一部分只有阶级性的法律规范和一部分只有社会性的法律规范。最后,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社会性并不是互不相容。法来自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服务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法的社会性反映着一定的阶级性,它所服务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总是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本身的价值是指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所没有或者很少有的价值。法本身的价值主要有:(1)法有协调独立双方使之共处、达到统一的价值;(2)法有使社会生活稳定,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价值;(3)法有使国家权力的运用合理化、经常化、系统化、公开化的价值。

 

篇二 : 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复习资料(一至五章)

 

第一章法学和法理学

 

重点问题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学的产生的条件主要有两个: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5、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有:(1)指导思想不同。剥削阶级法学的指导思想形形色色,但都是唯心史观。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做为自己的指导思想。(2)阶级基础不同。剥削阶级法学都是有意或无意地为剥削阶级服务,为剥削制度辩护,是镇压和欺骗劳动人民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的体现,它公开申明自己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3)在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上不同。剥削阶级法学在根本上是少数人利益的体现,所以竭力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标榜“客观主义”,说自己是超阶级的、无阶级的,而实际上处处表现了它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公开承认自己是阶级性和科学性的辩证统一。(4)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有原则上的不同。首先,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其次,关于法是否具有阶级性问题。第三,经济基础对法的作用问题。最后,关于法的发展问题。

 

6、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关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

 

(2)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的理论

 

(3)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4)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5)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法制建设的理论

 

(6)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和法制建设重在教育的理论

 

(7)关于人权的理论

 

(8)关于“一国两制”的理论

 

(9)关于部门法制建设、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理论

 

(10)关于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领导的理论

 

7、法学体系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又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共分为六大类:(1)理论法学,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概念、思想和规律的学科。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实证法理论、比较法总论、法律控制论和立法学、法律实施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监督学。

 

(2)法律史学,从历史角度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法学史。

 

(3)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劳动法学、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学、刑法学、犯罪法、诉讼法学、法院检察组织法学、军事法学。

 

(4)外国法学,指一切以外国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例如,英国宪法学、法国民法学。

 

(5)国际法学,泛指一切对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

 

(6)法与其他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包括法医学、物证技术学、法律心理学、司法统计学。

 

8、法理学包括的具体内容有:(1)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法的产生和发展规律、法的本质和特征。(2)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如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对社会生活的反作用等。(3)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法的创制、实施和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和法律责任等。

 

第二章法的起源

 

重点问题

 

1、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2、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3、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作出具体的处理。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它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稳定的秩序。

 

4、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与个别性调整相比较,规范性调整的优点是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而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

 

5、原始社会调整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原始社会行为规范的主要表现是习惯。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

 

(2)原始社会的调整是出于社会条件的自发要求。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原始时期,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习惯以及与此相关的道德、宗教等行为规范。这些习惯和行为规范是当时社会发展的自发要求,是人们为了生存,必须通力协作共同向自然界作斗争的结果。

 

(3)原始社会的调整形式往往混为一体。在原始社会时期,道德、习惯、禁忌、祭祀、礼义等行为规范在形式上基本没有严格的区分。

 

(4)原始社会的调整具有残酷性和强制性。原始社会调整的残酷性是为了适应严酷的自然条件以求得生存和繁衍,为了集体的共同的利益,而对某些破坏集体生存条件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措施。

 

6、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在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缺乏社会调整就会导致社会系统的无组织性,社会调整过多,又容易导致社会系统缺乏活力。社会调整的性质、方式和繁简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社会经济基础的需要,有文化传统的影响,但是归根到底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调整的决定因素。

 

(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具

 

体来说,就是由自发的个别性调整发展到自觉的规范性调整。

 

(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社会调整越来越摆脱了自然的因素,而同人们和集体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具有的社会自由和责任相联系。

 

7、法产生的标志有两点:

 

(1)国家的最终形成标志着法的形成。法律规范有一个特点,它是运用国家权力保障着人们行为自由,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不再由原始氏族组织处理。

 

(2)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8、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

 

(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

 

(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知道或认可的。

 

(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在有血猿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效,而无论他们在哪个地区;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及的领域内生效。这一点也反映出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因为国家正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的。

 

第三章法的概念

 

重点问题

 

1、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4、法的外部特点有以下几点: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反行为的依据。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基本形式是制定或认可。制定就是创制新的规范。认可是承认已有的规范有法律效力。制定或认可都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

 

(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点的社会关系。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关于人们权力义务的规范。规定人们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使命和内容。

 

(4)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这是区别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技术规

 

范的重大特点。法律规范就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对违反这种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否则就不是法律规范。

 

5、法的社会阶级本质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是统治阶级个别成员利益的一种抽象。作为具体法律规定的总和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必然,有些具体的法律规定不符合统治阶级意志的情况是单个的偶然现象。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为法,是通过一定的个人和机关的活动来实现的。在阶级社会个人、机关总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代表。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共同利益,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法律规定,而且也要求本阶级成员遵守法律规定。

 

(2)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者间接地服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体现为法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这种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个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意志的简单相加。

 

(3)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不是任何人的随心所欲,它具有物质制约性,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的社会阶级本质之所以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单纯是个人或机关的意志,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意志的内容受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6、法的本质是“法的现象”的对称,指法的根本性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法的本质分为三个层次。

 

(1)法的第一层本质,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把国家意志改为统治阶级意志就揭示了法的级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共同的、抽象的,而不是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全体统治阶级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第二层本质,就是法律通过确认权利和义务来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换句话说,统治阶级将符合他们利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在法律中,以体现他们的意志并确保他们利益。

 

(3)法的第三层本质,也就是法的深层本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社会上层建筑,它的性质、内容取决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需要,其中特别是一定经济关系和所有制关系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法制、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

 

重点问题

 

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

 

本分类。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重点问题

 

1、法的规范作用,又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的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专门法律职能,又称法本身的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3、法的调整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4、法的保护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5、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6、作为根据意志、根据命令的法,执行着两种职能,即: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二者是法的同一本质的两个方面的表现。首先,法的这两种职能是内在统一的。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既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又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只是有所侧重。一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如交通法规、食品卫生法规等;有一部分法律规范主要是维护统治阶级。因为在存在国家与法的历史条件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恰恰是维护一定的阶级统治所需要的;而没有一定的政治统治,也谈不上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其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法律规范也是内在统一的。从全部法律规范的整体看,法律规范既有阶级性,又有社会性,二者不能截然分开。不应该把作为整体的一国或一个地区的法律规范截然分成为一部分只有阶级性的法律规范和一部分只有社会性的法律规范。最后,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社会性并不是互不相容。法来自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服务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法的社会性反映着一定的阶级性,它所服务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总是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本身的价值是指法作为法所固有的、满足主体法律需要的价值,其他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所没有或者很少有的价值。法本身的价值主要有:(1)法有协调独立双方使之共处、达到统一的价值;(2)法有使社会生活稳定,在稳定中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稳定的价值;(3)法有使国家权力的运用合理化、经常化、系统化、公开化的价值。

 

 

 

 

1、中国传统的律学有哪些特点?

 

答:实用性构成律学在学术传统上的根本底色。具体到在学科性质上,律学有如下几个特点:

 

1、重视逻辑归纳,而较为轻视逻辑演绎。

 

2、重视考据,轻视理性论证。

 

3、重视实用技巧,较为轻视学理阐释。

 

4、重视刑事,轻视民事。

 

2、法学实践性的具体体现有哪些?

 

答: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知识体系,具体而言,法学的实践性体现为以下几点:

 

1、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者法律问题的。

 

2、法学具有务实性。法学并非“纯思”,而在于为现实的法律纠纷,法律问题寻求解答方案。

 

3、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

 

4、法学是职业性的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洁的、合乎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们提炼、加工和创造出来的“法言法语”,与人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日常语言”存在明显差异。

 

5、法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在于它研究的是一种“价值性事实”,即反映人类的价值观、价值倾向和价值意义的社会事实。在法学中,很难做到“价值中立”或者进行无立场的研究。

 

3、法学思维的特点有哪些?

 

答:法学思维是指法律人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观点、态度、价值和方法。具体而言,法学思维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思维是实践思维。

 

2、法学思维是以实在法为起点的思维。

 

3、法学思维是问题的思维。法学思维的价值在于为法律问题或者法律僵局提供法律答案。

 

4、法学思维是论证的思维、说理的思维。

 

5、法学思维是评价性思维。

 

4、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有哪些方面?

 

答:狭义的法学方法单指法律适用的方法,以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规范的寻找为中心,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主要有:

 

1、法条的理论;

 

2、案件事实的行为及其法律判断;

 

3、法律的解释;

 

4、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

 

5、法学概念及其体系的形成。

 

5、法律的特征有哪些?

 

答:法律相较于其他社会现象的特征包括:

 

1、法的规范性

 

2、法的普遍性

 

3、法的国家意志性

 

4、法的国家强制性

 

5、法的程序性

 

6、法的可诉性

 

6、相较于其他社会规范,法的规范性有哪些特点?

 

答:法的规范性是一种特殊的规范性,起特点主要包括:

 

1、法在规范内容上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2、法律规范语句具有更强的命令性;

 

3、法律规范作为裁判标准具有权威性和独断性;

 

4、法律规范语句具有实证性。

 

7、国法的外延有哪些?

 

答:国法是国家的法律的简称,构成法概念的交集部分,具体而言,国法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

 

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

 

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

 

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

 

8、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答: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规范的存在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具体而言,法的规范作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指引作用:法律通过规定行为模式实现对于行为人本人行为的引导。

 

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评价标准来衡量行为人的行动是否合法

 

3、预测作用:法律规范可以作为双方当事人预测对方行动及其相关法律后果的基础。

 

4、教育作用:通过示警和示范来对人们将来的行为产生影响

 

5、强制作用:对于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制裁的功能

 

9、法律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答:法律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律规范的存在对于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具体而言,法律的社会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

 

2、推进社会变迁;

 

3、保障社会整合;

 

4、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与争端;

 

5、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

 

10、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包括哪些?

 

答:法律作用的局限性的观点同时反对“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用论”,体现一种对法律作用客观理性的看法,既不夸大,也不忽视。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

 

2、法律只是调整法律所能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

 

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所能够完全解决的。

 

4、法律自身的缺陷也使得法律的作用受到影响和局限:(1)立法空白;(2)法律的滞后性;(3)法律的僵硬性;(4)法律解释的难于统一性。

 

11、权利和义务何以是重要的?

 

答: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权利与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2、权利与义务同样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因为法律关系就是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运行、操作的全过程和机制。

 

4、权利和义务也是法学的基本范畴。

 

12、法律权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答: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许可的行为人自由意志的支配范围,法律权利的特点主要包括

 

1、法律权利的法律性(合法性)

 

2、法律权利的自主性

 

3、法律权利的利益性

 

4、法律权利的义务相关性

 

13、权利和权力的差别有哪些?

 

答:权利和权力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1、使用方法不同。我国《宪法》中对中央国家机关使用“职权”一词,对于地方国家机关使用“权限”一词,对于公民则使用“权利一词”。

 

2、权利背后显现个人利益,权力背后显现的是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

 

3、权利的行驶具有自主性,可以放弃,而权力的运用具有强行性,不可以被放弃或随意转让。

 

4、权力直接现象国家强制力,而权利与国家强制力的联系往往是间接地。

 

14、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关系?

 

答: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他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具体而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1、结构上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2、数量上,一一对应,总量相等。

 

3、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着不同的法律精神。

 

15、成文法的优势有哪些?

 

答: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的出来的,以规范性条文形式表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成文法相较于不成文法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成文法内容具体明确;

 

2、成文法修改制定的程序严格;

 

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全和自由;

 

4、成文法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5、成文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

 

16、不成文法的优势有哪些?

 

答:不成文法又称为非制定法,是指经过国家立法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者虽有文字形式但不具有规范化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不成文相较于成文法的优势主要有:

 

1、不成文法易于适应社会现实;

 

2、不成文法不存在背离立法者原意的问题;

 

3、不成文法易于发挥司法官员的创造性。

 

17、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别有哪些?

 

答:当代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体现在:

 

1、法律渊源不同

 

2、法典编撰不同;

 

3、司法技术不同;

 

4、法律分类不同;

 

5、诉讼制度不同。

 

18、法律的对人效力原则有哪些?

 

答:法律的对人效力原则包括:

 

1、属人主义:以国籍为判断标志

 

2、属地主义:以国家的领土为界限

 

3、保护主义:以是否侵犯国家利益或国民利益为标志

 

4、折中主义: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

 

19、法律的生效时间有哪些类型?

 

答:法律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确定方式

 

1、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法律本身规定生效时间

 

3、参照其他法律确定本法律的生效时间

 

4、法律自试行之日起生效

 

5、自法律文件到达之日起生效

 

20、法律的溯及力原则有哪些?

 

答:法律的溯及力解决的是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为能否适用的问题,具体而言,法律的溯及力的原则有四:

 

1、从新主义:新法一律具有溯及力

 

2、从旧主义:新法一律不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例外时不具有溯及力

 

4、从旧兼从轻: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例外时有溯及力

 

21、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有哪些?

 

答:法律规则是以一定的逻辑机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主要有:

 

1、在性质上不同。法律规则内容明确具体,是一种确定性的命令,法律原则的内容宽泛抽象,是一种最佳化的命令。

 

2、适用范围不同。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较法律规则更大

 

3、在初始性特征上不同。法律规则显现法律规范的刚性,法律原则显现法律规范的弹性。

 

4、规则的冲突和原则的竞争的解决方式不同。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案件裁判,而原则是以衡量分量的方式来影响案件裁判的。

 

22、法律体系的特征有哪些?

 

答:法律体系,又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将一国制定或认可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划分成若干法律部门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的特征包括:

 

1、一国国内法法律规范所形成的体系(国内法)

 

2、一国现行法所构成的体系(现行法)

 

3、由法律部门构成(部门法)

 

4、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整体法)

 

23、法律部门的特征包括哪些?

 

答:法律部门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划分后所形成的同类法律规范的集合体。法律部门的特征包括:

 

1、法律部门是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

 

2、法律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3、法律部门之间具有协调统一性

 

4、法律部门的类别具有相对稳定性

 

5、法律部门具有开放性

 

24、法律行为的特点有哪些?

 

答:法律行为是指由人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并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行为的特征包括:

 

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关系行为或涉他行为)

 

2、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

 

3、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25、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答: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这意味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实现方式。法律关系必然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这意味着法律关系体现国家意志。在私法领域中,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也体现作用,但个人意志并不意味着国家意志的不存在。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特定的,现实的,也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标志所在。

 

26、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答: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具体而言,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2、人身。即人的身体及其所负载的人身利益

 

3、精神产品。以某种物质形式或大脑记载下来的思维成果

 

4、行为结果。包含物化的行为结果和非物化的行为结果两类

 

27、法律意义上的物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物除具备相应物理属性外,还应具备如下法律属性:

 

1、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2、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3、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4、须具备独立性

 

5、以下几类物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

 

(1)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

 

(2)军事设施、武器

 

(3)危害人类之类(毒品、假药、淫秽书刊)

 

28、法律责任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答: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或者虽未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仅仅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某种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三个:

 

1、违反法定义务。

 

2、违反约定义务

 

3、法律的特别规定

 

29、法律事实的特征有哪些?

 

答: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实施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如下差别: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够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备法律意义的事实

 

30、一般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一般法律责任也成为过程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

 

1、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31、特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特殊法律责任也称为无过错责任,起构成要件包括:

 

1、损害行为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法律的特别规定

 

32、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答:法律责任的归结原则是指在对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减免的活动过程中所应当遵守的一系列根本要求。具体而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

 

1、责任法定原则

 

2、责任相称原则

 

3、责任自负原则

 

33、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有哪些?

 

答: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由于出现某种法律上规定的条件或法律上允许的条件,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如下三种类别:

 

1、法定免责条件包括:

 

(1)时效免责

 

(2)人道主义免责

 

(3)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2、私法上的免责条件包括:

 

(1)自愿协议

 

(2)受害人放弃

 

(3)有效补救

 

3、公法上的免责条件包括:

 

(1)不可抗力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超过时效

 

(5)自首立功

 

(6)一定限度下的不诉免责

 

34、立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狭义的立法仅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包括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广义的立法包括所有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立法的特征包括:

 

1、立法为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进行的活动

 

2、立法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3、立法是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创制、补充、修改、认可或废止法律、法规的活动。

 

35、立法的形式原则有哪些?

 

答:立法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形式原则包括:

 

1、位阶原则

 

2、明确性原则

 

3、稳定性原则

 

4、一致性原则

 

5、公开性原则

 

36、执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广义的执法包括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简称行政执法。鉴于行政权扩张的趋势,执法在我国是最普遍、最广泛的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活动的特征主要有:

 

1、执法主体的特定性:只有具备行政执法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该权利并对行为的效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才能够成为执法主体。

 

2、内容的广泛性:执法活动柜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范围上具备高度的广泛性

 

3、主动性与单方面性:执法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主动履行职责的表现,其运作不以相对人的同意或申请为条件。

 

37、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一些列根本性要求。具体而言,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性(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2、合理性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b 平等原则;c 正当裁量原则;d 比例原则)

 

3、效率原则

 

38、司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司法,也被称为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的特征主要有:

 

1、主体的特定性

 

2、程序的法定刑

 

3、判断的权威性

 

4、启动方式上的被动性

 

39、司法的原则有哪些?

 

答:司法的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一些列根本性要求。具体而言,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

 

2、合法原则

 

3、司法独立原则

 

4、司法责任原则

 

40、公民普遍守法的条件有哪些?

 

答:公民普遍守法的条件包括:

 

1、良好的法律品质

 

2、良好的法律意识

 

3、良好的法制坏境

 

4、良好的社会坏境

 

41、类比法律推理的步骤有哪些?

 

答:类比推理是指在一定推理规则的指导下,根据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在某些属性上相同,进而推导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的一种推理形式,与演绎推理相对应,类比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或然性推理。类比法律推理遵守下列三个步骤:

 

1、寻找判例(识别)

 

2、发现案件事实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区别)

 

3、判断相同点和不同点的重要性程度(类推)

 

42、法律推理的价值有哪些?

 

答:法律推理价值具体包括:

 

1、法律推理的逻辑推导功能是法治原则的要求

 

2、法律推理的逻辑退到功能使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问题的预测成为可能

 

3、法律推理为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理由

 

4、法律推理为立法、司法提供正当性证明

 

43、为什么说法律解释是必要的?

 

答: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机构或国家机关但对于法律法规内容的一种必要说明。法律解释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解释是从法律制定到法律实施之间的桥梁

 

2、通过法律解释可以改正、弥补立法的不足

 

3、通过法律解释可以使人们取得对法律规定统一的认识

 

4、通过法律解释可以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发展的内在矛盾

 

44、法律解释的特点有哪些?

 

答:法律解释的特点包括: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具有实践性

 

3.法律解释的过程不能以否认或者怀疑解释的前提-----法律规范为条件

 

4.法律解释具有目的性和价值取向性

 

5.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45、试述法律解释主管说和客观说的具体内容及其成立理由

 

答:1、法律解释主观说:主观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即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的意图和目的。主观说的成立理由主要包括:

 

(1)法律语词中所表达的明确的含义就是立法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反过来说,立法者为什么要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法律,是因为立法者想要利用法律给社会传达自己的意愿,因此解释者应当回到立法者本来的意图和目的中去。

 

(2)立法者真实的意图是可以被寻求到的,因为立法者原意的探求不仅可以依靠法律语词本身,而且借助制定法律时依据的历史材料能够较客观的回溯到立法时的意思本身。

 

(3)基于对于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的坚持,必须回到法律制定者的本来意思中去,否则司法者的立场将取代立法者的立场,司法权将僭越自己的权限,侵蚀立法权。

 

2、法律解释客观说:法律解释客观说认为法律自从颁布之日起,就已经脱离了立法者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客观存在物,有自己独立的含义,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这个内在于法律的意旨。法律解释客观说的理由主要包括:

 

1、实际的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并不统一,而是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一个法律条文往往是不同立法者意图相互妥协的产物。因此,独立的立法者并不存在。

 

2、法律一旦被立法者制定出来,就成为脱离立法者的“身外之物”,成为一种具有自己品质的客观存在。即使法律当中包含着一定的立法者意图,而且可以通过对立法文献的研究探求出来,但此时它已经不具备立法效力,只是构成解释者对于立法者意思的一种猜测。

 

3、坚持从文本本身来解释法律,可以使得法律本身更好的适应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这样法律才能真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解释补充和创造法律的功能。

 

46.司法解释的作用有哪些?

 

答:司法解释的作用主要包括:

 

1、对那些由于法律本身的规定比较概括、原则而使理解和执行法律有困难的问题,给予明确、具体的解释,使其更有可操作性。

 

2、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因为社会生活发展给法律带来的空白或矛盾,使得法律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现实。

 

3、司法解释可以解决法律适用过程中的疑问。

 

4、司法解释通过对案件的额规范化指导,可以弥补立法不足。

 

5、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解决人民法院相互间的配合、管辖等操作性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47、法产生的基本标志有哪些?

 

答: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包括:

 

1、国家产生

 

2、诉讼与审判的出现

 

3、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48、法与氏族习惯的差别有哪些?

 

答:法与氏族习惯的差别主要有:

 

1、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2、产生方式不同

 

3、实施方式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属人与属地)

 

5、根本目的不同

 

49、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答: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主要有:

 

1、法律是在私有制和阶级组建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2、法律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一个行为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3、法律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4、法律、道德和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浑然一体到逐渐分化为各自独立的规范系统

 

50、法律继承的必要性和理由是什么?

 

答:法律继承的理由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51、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有:

 

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

 

2、有关社会公共事物的法律规定;

 

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4、反映民主政治的原则。

 

52、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有哪些?

 

答:法律移植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一致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的必要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是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把国内市场变为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从而达到生产、贸易、物资、技术国际化。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53、法律与道德的差别有哪些?

 

答:法律与道德的差别主要体现在:

 

1、产生方式不同

 

2、表现形式不同

 

3、调整范围不同

 

4、内容结构不同

 

54、法治与法制的差别有哪些?

 

答:法制与法治的主要区别有:

 

1、法治与静态意义上法制的区别。法治的基本要求在于限制公权和保障人权,即通常所谓的良法之治,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社会治理模式。静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法律制度的简称,重点强调制度的构建问题。

 

2、法治与动态意义上法制的区别。法治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虽然都强调法律制度的动态运转,但法治强调的是“良法”的运转,而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只强调“法”的运转,对法律本身的品质并无要求。

 

3、法制的产生与发展跟国家有直接的联系,而法治则与一定程度上的民主政治直接勾连,因此,由国家即有法制,但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是法治国家。

 

55、法治国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答:法治国家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国家的形式要素

 

1、法要具有一般性、公开性、明确性和可诉性

 

2、法的体系要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内容完备

 

3、政府行政行为应具有合法性、程序性

 

4、司法权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

 

5、法律职业的专门化及职业共同体自治

 

6、公民和社会组织严格守法,积极利用法律追求和实现其权利和自由

 

(二)法治国家的制度要素

 

1、民主、可续的立法制度

 

2、国家行政权力受约束和监督的法律机制

 

3、保障司法独立和工作的各项制度

 

4、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体系

 

5、国家权力恰当配置的内部互相制约制度

 

(三)法治国家的价值要素

 

1、法律至上与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的三位一体

 

2、法要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3、法律要有效的约束国家权力

 

4、充分尊重、保障和促进人权

 

5、秩序、效率与实质社会公正的三位一体

 

(四)法治国家的观念要素

 

1、社会公众形成一种法律具有至上性、权威性的法律情感

 

2、社会公众有法律参与的热情,并确立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和责任观念

 

3、国家公职人员有严肃执法的意识

 

补充: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点有哪些?

 

答:规范性文件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简称,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它是法的正式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如下几个特点:

 

1、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由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或被授权的主体制定和发布,因此它体现的是国家意志。

 

2、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含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或行为模式

 

3、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家适用法的机关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性依据。

 

 

 

1、单选题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C: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D: 法律解释一经通过,应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42条第1款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条规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A、C项正确,D项说法错误。 本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B项说法正确,排除。

 

 

 

2、单选题  若郑州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_____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www.6say.com解析】 《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本题选D。

 

 

 

3、单选题  按宪法规定,国务院审计机关_____。 

A: 在人大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

B: 在监察部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

C: 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

D: 在中央纪委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www.6say.com解析】 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故选C。

 

 

 

4、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是_____。 

A: 某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B: 某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C: 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D: 某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www.6say.com解析]《选举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应选ABCD。

 

 

 

5、多选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或哪几个规则?_____ 

A: 授权性规则

B: 禁止性规则

C: 义务性规则

D: 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www.6say.com解析: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得到表述,也可在不同条文中得到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题目中所举条文属于上述最后一种情形,其中其实包含两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属于义务性规则的行为模式,而但书内容中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属于另一授权性规则的假定条件,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则军人的配偶有权要求离婚,而无需征得军人的同意。一般但书都意味着相反的行为模式的存在。故答案为AC。

 

 

 

6、多选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相抵触

C: 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www.6say.com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权威性,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原则以及宪法精神相抵触,否则无效。选项B说法正确。本题应选ACD。

 

 

 

7、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第一章是总则

B: 没有附则

C: 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D: 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04年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www.6say.com解析]我国《宪法》的第一章是总纲,故A项错误,应排除。其他选项均正确。

 

 

 

8、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可以行使的职权是_____。 

A: 修改宪法

B: 监督宪法的实施

C: 解释宪法

D: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B[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和第67条的规定可知,监督宪法的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可以行使的职权。修改宪法和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解释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故本题选B。

 

 

 

9、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产生的标志的是_____。 

A: 国家的出现

B: 权利义务的观念的形成

C: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D: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包括以下三方面:(1)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法和国家有着天然的联系,它们是在同一历史过程中同步出现的,法需要国家制定、认可才能出现,国家也需要法加以固化、巩固和保障才可以延续下去。(2)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观念普遍的支撑,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就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适用。(3)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根据,是人们用来进行诉讼的主要根据。没有诉讼没有司法就没有法的产生和存在的余地。由此可知,A、B、C三项都是法产生的标志。D项,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而不是法产生的标志,故应排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10、单选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_____ 

A: 用户电话详单不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 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 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 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在一定条件下,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用户电话详单也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而且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11、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_____。 

A: 中止执行

B: 变通执行

C: 拒绝执行

D: 退回上级国家机关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www.6say.com解析】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故选B。

 

 

 

12、单选题  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_____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全国人大主席团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13、单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 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 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 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6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88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14、多选题  “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

B: 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

C: 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D: 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是客观存在的,如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故A项正确。法的继承就是指新法对旧法有批判地吸收和继受。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标准并非在于二者新旧有别。所以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故B项正确。法的移植是对当前的法进行引进、迁移,因此法的移植反映的是“同时代”这一时间关系,故C项错误。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故D项正确。

 

 

 

15、单选题  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_____。 

A: 法律权利

B: 法律义务

C: 法律后果

D: 法律事实 

参考答 案: 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r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故选D。

 

 

 

16、单选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须报_____审议决定。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议决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www.6say.com解析]《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17、单选题  对于某设区的市所辖的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与宪法相违背的自治条例有权撤销的机关是_____。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该省人民法院

C: 该省人民政府

D: 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88条第2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18、判断题  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由国家主席决定。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19、多选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些规则?_____ 

A: 授权性规则

B: 禁止性规则

C: 义务性规则

D: 准用性规则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www.6say.com解析: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得到表述,也可在不同条文中得到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表述。一个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题目中所举条文属于上述最后一种情形,其中包含两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属于义务性规则的行为模式,而但书内容中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属于另一授权性规则的假定条件,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则军人的配偶有权要求离婚,而无需征得军人的同意。一般但书都意味着相反的行为模式的存在。故答案为AC。

 

 

 

20、单选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有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方式”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 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此条包含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情况,在直接选举的情况下,人民代表还未选出,自然也不会有代表推荐。

 

 

 

21、单选题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_____。 

A: 概括性特征

B: 普遍性特征

C: 规范性特征

D: 严谨性特征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特征如下:(1)规范性特征。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2)普遍性特征。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社会全体成员有效,人人必须遵守。(3)概括性特征。法律是人们从大量的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4)严谨性特征。法律具有独特的逻辑结构,大部分由法律规范构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体现为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故本题选C。

 

 

 

22、多选题  根据《立法法》的要求,在通常情况下,下列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定?_____ 

A: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 教育制度

C: 对私有企业的财产征收制度

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ACD[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由该法条可以看出,A、C项是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内容;D项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制度属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因此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因此,本题应选ACD。

 

 

 

23、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_____ 

A: 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B: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 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24、单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是_____。 

A: 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人室抢劫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小时后,才将康某押送到40里外的乡派出所

B: 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后被人査出

C: 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

D: 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虽然违法者违反了法律,但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而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免责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时效免责、不诉免责、协议免责、自首及立功免责、自助免责和因履行不能免责。A项中,蒋某将入室抢劫的康某关押的行为属于自助免责的情形山项中,蔡某盗窃的行为已超过追溯时效,属于时效免责的情形;C项中,双方达成合意,属于协议免责的情形。D项属于打架斗殴行为,高某持刀将他人刺伤不是自助行为,也不符合其他免责形式,因此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本题答案为D。

 

 

 

25、单选题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有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方式”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 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此条包含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情况,在直接选举的情况下,人民代表还未选出,自然也不会有代表推荐。

 

 

 

26、单选题  决定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的是_____。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政府职能

C: 中国共产党

D: 全国政协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www.6say.com解析】 考查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的决定因素。A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立法机关。C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表现在对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领导,D项全国政协根本就不是国家机关,这些都不能决定政府组成机构的设置及其规模,所以答案应该是B。

 

 

 

27、单选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选项不正确?_____ 

A: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 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本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本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本法第8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答案是D。

 

 

 

28、判断题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9、单选题  刘某为某县级市印刷厂工人,他向该市纪检委举报了该市人大副主任郝某收受钱物的行为,三个月后见市纪检委未采取任何措施,又向检察院报案。经查,郝某没有收受钱物的行为。那么刘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形?_____ 

A: 法的解释

B: 违法

C: 法的适用

D: 法的遵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法的遵守,即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而且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如《宪法》第41条)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无论此行为是否恰当。

 

 

 

30、单选题  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_____。 

A: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 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www.6say.com解析】 宪法的传统分类方式为:(1)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2)从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从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31、单选题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国家监督体系?_____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的监督

B: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D: 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一种社会组织,不是国家机关,因此其监督属于社会监督,故A为答案。B项为行政机关的监督,C项为权力机关的监督,D项为司法机关的监督,均属国家监督。

 

 

 

32、判断题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对于享受宪法权利,承担宪法义务,所有公民都是相同的。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所以对于享受宪法权利,承担宪法义务,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平等”和“相同”是不同的概念,例如选举权和劳动权等,不能要求所有公民都是相同的。

 

 

 

33、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

C: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是错误的,应选。

 

 

 

34、单选题  根据制订机关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可以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由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颁布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办法》属于_____。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行政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故本题应选C。

 

 

 

35、多选题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_____。 

A: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B: 宪法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C: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D: 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AB[www.6say.com解析]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2)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C、D两项表述本身是正确的,但其表明的是宪法的根本法性质,而不是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因此,本题应选AB。

 

 

 

36、单选题  在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_____。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最高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5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该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37、单选题  根据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有关国家对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的政策的文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B: 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C: 国家鼓励、支持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D: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所以D正确。

 

 

 

38、单选题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的替补制度,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对替补制度的正确表述?_____ 

A: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代理

B: 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C: 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

D: 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委员长代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8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答案为B。

 

 

 

39、单选题  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_____。 

A: 国务院副总理

B: 中央军委副主席

C: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40、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法律与政治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

B: 政治对法律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

C: 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

D: 在政治和法律的关系中,法律处于主导地位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律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但一般认为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故A项表述正确,D项表述错误。法律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价值追求的发展变化。故B项表述正确。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具体表现为:(1)法律与政治体制;(2)法律与政治功能;(3)法律与政治角色的行为;(4)法律与政治运行和发展。故C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1、多选题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的投票方法是_____。 

A: —律无记名投票

B: 可以无记名投票,也可以举手表决

C: 可以委托信任的人代写

D: 鼓掌通过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AC[www.6say.com解析]《选举法》第38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由此可知,本题应选AC。

 

 

 

42、多选题  常某,78岁,因心脏病突发病逝。其身后留有积蓄80万和一套住房,常某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承了这些遗产。那么常某的死亡,在法理上来讲属于_____。 

A: 法律事实

B: 法律事件

C: 法律行为

D: 法律规范 

参考答案: AB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又可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常某的死亡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又必然引起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A、B项正确。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显然常某的死亡不是法律行为,也不是法律规范,排除C、D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

 

 

 

43、单选题  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_____。 

A: 与法律相同

B: 小于法律

C: 多数情况与法律相同

D: 多数情况小于法律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44、多选题  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是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_____ 

A: 法律渊源

B: 法律分类

C: 法律编纂

D: 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主要差别在于:(1)在法律思维上,民法法系是演绎型的;普通法系是归纳型的。(2)在法的渊源上,民法法系的正式渊源是自然法;普通法系的正式渊源是自然法和判例法。(3)在法律的分类上,民法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4)在诉讼程序上,民法法系主要采取糾问式;普通法系主要采取对抗式。(5)在法典编幕上,民法法系强调的是法典编幕的严谨性、完整性;普通法系强调的是单行性法典编幕,不强调完整的法典编纂。由此可知,四个选项均应入选,本题答案为ABCD。

 

 

 

45、单选题  我国在_____年将“政治文明”明确写人宪法,并规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A: 1988

B: 1993

C: 1999

D: 2004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www.6say.com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部分序言修改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故选D。

 

 

 

46、单选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_____ 

A: 国家副主席

B: 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 国务院副总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所以只有D项符合题意。

 

 

 

47、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_____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C项和D项只能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故应排除。立法法第六十四条没有提到选项B的内容,而A项是明文规定允许的,因此选择A。

 

 

 

48、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_____ 

A: 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 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www.6say.com解析】 省、直辖市权力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无需报批准,但不能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C错误。而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能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因此需报批准。依《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选c。

 

 

 

49、单选题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对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_____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最高人民法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50、判断题  法律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时间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时间和行为。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例如我国1997年的新《刑法》就规定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也有可能适用生效前的时间和行为。

 

 

 

51、多选题  以下对于法律案的提出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B: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髙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列人会议议程

C: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人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人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人会议议程

D: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答案】ACD。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合,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人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题中A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52、单选题  三沙市位于中国南海,是目前我国最年轻的地级市,下辖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的设立是由哪一机关批准?_____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

C: 国务院

D: 海南省人大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www.6say.com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对国家机构职权的相关规定。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三沙市属于地级市,其设立由国务院批准。故正确答案为C。

 

 

 

53、单选题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下列自然资源中不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是_____ 

A: 矿藏

B: 土地

C: 水流

D: 海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土地并不是国家专属所有。矿藏和水流(包括海洋)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

 

 

 

54、单选题  建立和完善广泛的统一战线,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重要保障。下列各项不属于宪法中定义的爱国统一战线组成部分的是_____。 

A: 社会主义劳动者

B: 社会主义建设者

C: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 拥护民族团结的爱国者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www.6say.com解析]我国《宪法》序言中对爱国统一战线的描述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可见D项所述并不属于宪法中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定义范围。故本题选D。

 

 

 

55、多选题  依照宪法规定,下列职务中连续任职受“不得超过两届”规定的限制的是?_____ 

A: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B: 国务院副总理

C: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 国家主席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答案】BCD。www.6say.com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130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委员等职,并没有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这应当是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性质有直接关系的。

 

 

 

56、单选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_____选举和罢免。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中共中央政治局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依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57、单选题  法律主要体现的是_____的意志。 

A: 整个社会

B: 统治阶级

C: 政党

D: 全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要求,体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故本题选B。

 

 

 

58、单选题  根据现行宪法,有权发布特赦令的国家机关是_____。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www.6say.com解析】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由此可知,发布特赦令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但特赦令则应由国家主席发布。因此本题答案应选C。

 

 

 

59、单选题  下列哪种尚未制定法律的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_____ 

A: 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

B: 外贸的基本制度

C: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D: 司法制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60、单选题  情理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下列属于情理的是_____。 

A: 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

B: 案件的事实和具体情节

C: 公众普遍认为天经地义的一些权利

D: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辨是非、明事理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情”是指人之常情,即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这方面,如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等;“理”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指基于共同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形成的民众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等。第二种是天理,即天道,是贯通天然与社会的普遍原理,或者说是天然界、人与社会共同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律。第三种是指完全建立在人道基础上的公理,如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是有限的、人总要为他的生存和发展作出铺排、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而“情理”是情与理的辩证统一,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

 

 

 

61、单选题  下列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哪个?_____ 

A: 空难导致保险理赔

B: 超过诉讼时效导致丧失胜诉权

C: 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导致丧失继承权

D: 因为年满18周岁而开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注意区别两者的关系。A项中的空难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而言,是不能控制的,因此属于事件,选项B的时效和选项D的年龄,对于当事人而言,是和其意志无关的,都属于法律事件,只有C的杀害,显然是属于行为。

 

 

 

62、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_____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63、单选题  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_____ 

A: 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B: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 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 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64、单选题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必须经过_____。 

A: 上级检察院批准

B: 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意

C: 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 本级人民政府同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C项正确。

 

 

 

65、单选题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 

A: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B: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 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因此我国实行的是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注意两者的区别。 民族自治,简单地从形式上来说,就是把某个民族聚集到同一个区域内,专族专区,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进行自我管理,实行自治。它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数量:民族自治模式下,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的地区只有一个,即划出来的专区。而民族区域自治无此限制,全国范围内,只要少数民族聚居形成一定规模,就可以设置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物的权利,数量上是多个。   关系:采用民族自治,专区专族,那这个民族和区域外的其他民族的关系中,区别和分隔会成为基本特点。该民族成员如果希望享有管理本民族内部事物的权利,希望文化、语言、宗教等得到有效保护,那他们就只能待在专区内,没得选择。他们也就被与其他民族和地区区别、分隔开了。中国至少有56个民族,如果都实施这样的民族自治,显然国将不国。而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少数民族可以按自己的需要自由流动,与其他民族相处,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现当地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它促进的是一种融合与团结的关系。   等级:民族自治模式下的自治区比较独立,比如西班牙的巴斯克地区,它实行的就是达赖一直要求的“高度自治”。《巴斯克自治区自治法》规定,巴斯克自治区享有高度的民族自治,拥有独立的议会、税收制度;巴斯克议会行使立法权,管理巴斯克政府;巴斯克地区的最高法院享有最高司法权。而在民族区域自治中,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除了是自治机关外,同时还是地方国家机关身份,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需要向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服从国务院。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下的一种地方政权形式,不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

 

 

 

66、单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 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 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 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www.6say.com解析:根据《立法法》第63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A项正确; 根据《宪法》第101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长享有罢免权而非撤销权,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87条,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项错误; 根据《政府组织法》第44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D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67、单选题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_____。 

A: 依法治国

B: 执法为民

C: 公平正义

D: 服务大局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发展中的马克,fc法治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价值追求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等内容。故本题选C。

 

 

 

68、多选题  宪政也称民主宪政、立宪政体,是重要的现代民主制度。下列有关宪政的论述正确的是?_____ 

A: 宪政就是民主政治

B: 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

C: 一个存在宪法的国家必然存在宪政

D: 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www.6say.com解析:宪政,是指根据宪法规定所产生的,以法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能够有效协调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现代民主制度。简言之,宪政就是民主政治。故A项论述正确。宪政的主要特征为:(1)宪政的基本精神在于限制国家权力。故B项论述正确。(2)宪政的集中表现是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故D项论述正确。(3)宪政建立的基本途径在于宪法的实施和实现。宪法的实施和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宪政建立的过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故C项论述错误。

 

 

 

69、单选题  法以其自身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人类生活发生着重要的影响,但法也具有局限性。下列哪一项是其局限性的突出表现?_____ 

A: 法主要体现的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一定程度上会忽视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B: 法只是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其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C: 法具有概括性,主要针对的是一类人和一类事,在个案上相对缺乏针对性

D: 法律能否发生作用,光凭法本身不能决定,它需要很多物质支持和配套措施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社会的调整方法还包括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法律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对于人心道德,法律没有办法根本上发生作用,而且法律发生作用的场合比起道德而言要小得多。其他选项尽管说法正确,但比起这一点来说,并不能充分说明其局限性。

 

 

 

70、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_____ 

A: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 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71、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www.6say.com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2、单选题  下列各种法律解释中,其效力同被解释的法律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是_____。 

A: 立法解释

B: 司法解释

C: 学理解释

D: 任意解释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www.6say.com解析】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规范本身需要明确界限,或者为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刑法的原则性分歧而进行的解释;司法解释是由司法机关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解释的效力只限于全国的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学理解释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如刑法教科书、专著、论文、案例分析中对刑法规范的含义所作的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正式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选A。

 

 

 

73、判断题  在我国,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下,不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4、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对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国家主席同国务院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B: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

C: 国家主席每届任期为5年

D: 国家主席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www.6say.com解析]A项错误,在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家主席联合行使。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D项错误,该法第89条第4项的规定,国务院行使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的职权。C项正确,该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该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75、单选题  下列对于法与社会的关系,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 

A: 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并影响司法程序

B: 法律对于人权的保护,主要还是表现为国内法的保护

C: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D: 由于法律是上层建筑,法律对于经济的作用只能是被动的,其并不能主动地发挥作用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ABC项分别阐述了法与宗教、法与人权、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正确的表述。对于A项,许多宗教教义实际上表述了人类的一般价值追求,部分教义被法律吸收,成为立法的基本精神。在宗教作为国教和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了部分司法权。因此A项是正确的。对于B项,这是人权的法律保护实践的表现,虽然现在人权问题已经大规模进入了国际法领域,但改变不了国内法的主要地位。对于C项,道德对人的要求较高,法律倾向于较低的道德义务转为法律义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对经济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不是只能被动地发挥作用。D项错误。

 

 

 

76、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_____ 

A: 环境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BCD项在《宪法》中都有体现,A项环境权不属于基本权利。

 

 

 

77、单选题  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_____ 

A: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D: 县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我国的基层政权在城市中指的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街道办事处属于派出机关,也属于基层政权);在农村指的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权的统一体。很显然,县人大及其人民政府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78、多选题  为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部门决定在某省设立某民族自治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_____ 

A: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

B: 自治县党委书记

C: 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D: 自治县县长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答案】AD。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贡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依此,上述选项中只有AD项的人员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79、单选题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_____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A: 黄某

B: 朱某

C: 王某

D: 三人均不得当选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25000选民最少要有125000人参加选举方能有效。本题参加选举的人数不足全体选民的一半,故三人均不当选。

 

 

 

80、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代表候选人需要获得_____方能当选。 

A: 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

B: 全体选民的2/3选票

C: 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

D: 参加投票的选民的2/3选票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www.6say.com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故C项正确。

 

 

 

81、多选题  我国宪法确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有制外“多种经济形式”范畴的是_____。 

A: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B: 大型国有企业中的外商投资

C: 个体工商户

D: 由股东共同出资的私营企业 

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BCD[www.6say.com解析]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则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这几种经济的表现形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例如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中,既可以有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国有经济成分,也有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外资成分。家庭承包经营是农业中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因此除A项属于公有制经济外,其他三项均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符合题意。故答案为BCD。

 

 

 

82、单选题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A: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 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于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转让。由上可知,使用权可以转让,而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故本题选C。

 

 

 

83、单选题  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应当悬挂国徽的单位是_____ 

A: 乡派出所

B: 大型体育场馆

C: 外交部

D: 全日制学校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www.6say.com解析]《国徽法》第4条第1款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六)外交部;(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该法第5条规定:“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注意:公安部门应悬挂警徽而不是国徽,A项不选。

 

 

 

84、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 

A: —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 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确实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因此选D。

 

 

 

85、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在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_____ 

A: 出版自由

B: 结社自由

C: 言论自由

D: 示威自由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其他各项自由的基础,其他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和补充。因此言论自由的地位要高于其他权利。

 

 

 

86、单选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违法的是_____。 

A: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

B: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C: 全国人大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D: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www.6say.com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监督权主要体现为撤销权。故选C。

 

 

 

87、单选题  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_____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政府规章

D: 自治条例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 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规定、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其中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又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故本题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在中国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基本法律的效力又高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88、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_____ 

A: 环境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BCD项在宪法中都有体现,A项环境权不属于基本权利。

 

 

 

89、单选题  某县为壮族自治县,依照宪法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应当符合下列哪一规定?_____ 

A: 由壮族的公民担任主任

B: 由壮族的公民担任副主任

C: 主任必须由壮族的公民担任,其他民族的公民可担任副主任

D: 主任或副主任中有壮族公民即可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本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90、单选题  根据宪法,下列不需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 国务院

C: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法第12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本法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91、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不属于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政治自由的是_____。 

A: 言论

B: 集会

C: 出版

D: 罢工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www.6say.com解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92、单选题  某法院出版了一本刑法教科书,对刑法若干问题做了阐释,这种解释属于_____。 

A: 立法解释

B: 司法解释

C: 学理解释

D: 刑法解释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学理解释是指专家学者从法律理论、各家学说的角度对法律所作出的解释,没有法律强制力,不是法官审判案件的依据,不具法律约束力,但是从法律的渊源及将来的发展来看,学理解释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学发展的推动力。题中某法院出版教科书,对若干问题进行解释,明显是学理解释,故选C。

 

 

 

93、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的是_____。 

A: 宪法

B: 国际条约

C: 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

D: 道德规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 【www.6say.com解析】 中国现时成文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其中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分别居于核心地位和尤为重要的地位。故选D。

 

 

 

94、单选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_____ 

A: 公民在老年时

B: 公民在疾病时

C: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95、判断题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对触犯刑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 www.6say.com解析:法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措施。并不只是触犯刑法才可以采取的惩罚措施。

 

 

 

96、单选题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 

A: 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 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 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 【www.6say.com解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主要由生育保障权、伤残保障权、死亡保障权与退休保障权等具体权利构成。

 

 

 

97、单选题  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_____ 

A: 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 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 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 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www.6say.com解析: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98、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 历史上的一切法律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

B: 法律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C: 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

D: 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www.6say.com解析]A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法律在早期不成文的时期具有秘密性,只有在其成文化后才具备了明确性。故排除A项。C项表示的是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而不是法的特征,因此也应排除。正确答案为BD。

 

 

 

99、单选题  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一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_____。 

A: 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B: 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 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www.6say.com解析:《选举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据此,选项D应选。一般选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并被选举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人大代表;如果户口迁出原行政区域,自动丧失作为原行政区域人大代表的资格,而不再保留,排除选项A。乙县人大代表也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张某就任乙县人大代表,必须经过选民选举,而不能“自然转任”或者“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排除选项B、C。

 

 

 

100、多选题  国务院某部委出台一部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不仅要处罚该单位,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处罚。但有关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以下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该部门规章合法,因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规章有权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

B: 该部门规章违法,因为超过了上位阶的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

C: 该部门规章违法,因为行政规章不能规定既处罚单位又处罚个人

D: 该部门规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处罚直接责任人的规定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答案】ACD。www.6say.com解析: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它不能超越上位法所确立的幅度与范围。该部门规章超越了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是违法的。所以ACD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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