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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46名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4-06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一)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决定的人员做出结论;

(二)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但尚未撤销的;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取得的学历来应聘;

(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目标单位(岗位)工作过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尚在试用期内的;

(五)《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资格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应避免的情形。

在职人员申请就业,应当提供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申请前与用工单位解除协议或者征得用工单位同意的,可以申请该工作。

2、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人员共46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9日15:00

2、询价时间:2023年6月5日9:30--6月11日15:00

申请人应登录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真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证件、证明。 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申请人在资格审核期间可以修改注册信息,稍后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并上传“电子材料”时,申请人需上传以下文件及相关材料:

1、《2023年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打印一份(A4纸),《应聘者签名》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有效身份证件。

3、取得的全部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往届毕业生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应聘者,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5、如有工作经验,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6.硕士学位职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消化)”等,但考生毕业证书上仅注明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 在这种情况下,考生需要提供一级学科名称“内科”。 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专业的副科名称。

7、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没有完全覆盖一些老专业、新兴学科、涉外学科等,如果申请人就读的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所学专业视为应聘岗位专业。如果条件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主要学习课程及其他证明材料。

若岗位需要特殊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审核材料均为扫描件,缺一不可(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联系)。

扫描文件制作标准: ①扫描文件质量。 扫描件必须为彩色扫描件并与对应的原件一致,内容必须完整、页面干净、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和打印清晰。 ②扫描文件大小。 扫描件应按照原件实际尺寸扫描,A4纸大小为一页扫描件。 每个考生的扫描副本的最大大小必须在 2MB 以内。 ③扫描文件格式。 扫描的文档以 PDF 格式保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0日15:00

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对求职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初审结果。 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逾期未进行网上评审或初审时间后未通过评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充信息。 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时间,避免评审期结束前出现拥挤报到。

网上初审完成后,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拟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拟招收两人及以上(含)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收计划。 申请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3年6月5日9:00--2023年6月11日15:00

资格预审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为保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对于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书、材料等,或者隐瞒相关信息骗取应聘、招聘资格,或者在报名、笔试、面试时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等,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分数。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同一岗位采用同一套题。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质量,规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拟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结果将在医院及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该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申请人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考生纳入考察范围。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补充技能测试确定。 检查总成绩及检查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及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考试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

5、检查和体检

(一)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不高于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并组织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座谈、档案审查、考察对象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审查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的对象等情况,并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医院成立检查工作组。 检查工作组必须实事求是,对检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对象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个身份”等内容。 我们将认真排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查明、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聊城眼科医院组织实施。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执行保[2016]140号),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仅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体检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 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接管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的考生,将被取消体检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同等数额填补。

六、公告及招募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供销合作联社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应聘者,聊城市眼科医院将提出就业意见。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符合资格或者未按规定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得录用。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录用。 劳动者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到岗的,视为放弃就业资格,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纳入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最短服务年限为3年。

(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限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留学归来并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同时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就业单位尚未确定的情况),可应聘我院应届毕业生应聘岗位。

“择业期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且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限(两年)内未确定工作单??位的。状态。 户籍、档案、组织关系 仍保留在毕业原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机构的毕业生各级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自毕业证书之日起两年(须缴纳社会保险)作为择业期限。

(三)根据《关于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平等”政策的通知》(国家卫健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从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必须普通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待遇与当年应届毕业生相同。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同。其中,住院医师培训培训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5)应聘者应在应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录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失信的应聘者,以及经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者,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诚信档案。

(七)本公告由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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