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等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执行日照价费发[2016]21号的通知(日照价费发[2018]18号)

各区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有关单位: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基准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日照市物价局[2016]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6月6日。本文件自本市新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颁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 6 月 6 日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普通住宅预付物业服务费

关于基准价格及其他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物价局、住建局、城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日照费发[2014]55号)试行期已满。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15]16号)的相关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基准价等相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我市新的物业服务规范和档次标准出台前,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档次和基准价继续以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制定的标准为准。 《关于日照市早期普通住宅》。 执行《关于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日价费发[2013]6号)规定,价格波动幅度调整为不超过20%。

2、城中村住宅小区选择物业管理模式,由小区业主集体协商决定。 集体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物业管理模式,由村管理。 采用村管、业主自行管理模式的安置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村(居)委会或业主集体协商确定。

3、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或者业主共有场地停放车辆的,必须缴纳停车位使用费。 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价格等因素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须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停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可参照当地停车位租赁收费标准执行。

车位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车位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险等产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可按实际情况计入车位使用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出; 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不得超过车位使用费的20%。

车位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物业维修资金。 车位使用费可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执行,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四、物业服务企业使用新建住宅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车辆通行证(卡)的,应当免费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配备一定数量的通行证(卡)。保障社区每户家庭的基本需求。 。

具体交付数量可由房地产公司或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小区具体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其他先进设备的,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但应保证业主或物业使用者能够自主选择免费通行证(卡)和先进设备。

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如需配置新的门禁系统或对原有门禁系统进行升级,将涉及业主的共有、共同管理权。 有关建设、升级、改造、费用等事项由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 并与物业服务公司或有关单位协商同意。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本通知自2016年6月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6日。

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6 月 1 日

抄送: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日照市物价局办公室

发布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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