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实施8章45条不再统一硬性要求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正式实施

共8章45条

不再强制笔试成绩不低于30%

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

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考察招聘

探索并实施笔试成绩

年内多次见效的招聘方式

……

原《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19年底,全省各类事业单位按照本办法共招聘公务人员24.52万人。 。

新《招聘办法》提出,招聘单位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区分岗位特征、人才层次等不同属性,招聘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对同类岗位招聘频率较高的单位或部门,可以探索实行笔试成绩当年多次有效的招聘方式,避免重复考试和高昂的招聘成本,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不再统一硬性要求笔试成绩不低于30%; 可以根据拟招收的人数或差额来确定。 创新体检、选拔考生等措施。

此外,新《招聘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各自职责的边界,保障了公职人员用人自主权的落实。机构。 基层事业单位招收人才将更加便捷、自主。 。

明确高等学校可以自行组织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只要有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自行组织公开招聘。

针对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对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经济薄弱地区或层次要求较高难招的岗位,可以减少考试的比例。

建立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制度。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故放弃的,录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名单公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受理其再次申请。 新录用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含三年)。试用期)。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六大亮点

有兴趣申请事业单位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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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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