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次录取原则和条件

(一)参加第二次考试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和要求;

(二)参加第二次录取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达到相应院校最低及格线;

(三)参加第二次考试的,应在同一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的岗位之间录取(即考生答同一类型试卷);

(四)已入围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参加第二次考试(申请差别化考察岗位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五)第一次考试时线下应聘保密岗位的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

二、二次录取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专页,查询复试岗位、计划人数、资格条件等。 第二次村(社区)干部录用乡(街道)公务员岗位考试由当地党委组织部组织。

(二)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9:00至12月2日(星期三)16:00,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第二条 首次选定的职位,其他信息不可修改。 应聘者如需查询所应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信息,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不进行资格审查。 12月2日(周三)16:00后,申请人不能申请或更换职位。

(三)复试报名完成后,全省复试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聘机构根据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公开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员的比例达到规定的面试竞争比例后,招聘机构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仍未达到1:3的岗位,困难偏远地区岗位、国家急需人才岗位除外。经省公务员部门审核同意的党政机关,不符合任职资格。 取消、合并或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

3、注意事项

(一)第二次录取的报考资格、学历、专业、年龄、最低服务年限等具体政策依据本公告《湖北省2020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告》以《湖北省2020年省级公务员录用公告》和《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请应聘者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

(二)如何理解和掌握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考生应在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选择(即考生回答相同类型的笔试试卷)。 例如,候选人A首次应聘鄂州市行政审批局职位,则第二次可应聘本省县级以上政府机关职位,但不能应聘鄂州市行政审批局职位。乡(街道)政府机关和公安机关。 例如,候选人B首次应聘咸宁市嘉鱼县乡镇政府办公室职位。 候选人B只能第二次申请省内乡(街道)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请其他空缺职位。 例如,候选人C首次应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省监狱戒毒系统职位,则候选人C可以第二次应聘本省县级以上机构空缺职位,但不能应聘乡(街道)机关、公安机关职务。 位置。 例如,候选人D首次应聘黄冈市公安局职位。 候选人D只能第二次申请省级公安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请其他空缺职位。

(三)首次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所人民警察职务,已完成体能测试并考核合格的,其成绩继续有效在第二次考试中。 未参加体能测试或首次检查者,继续有效。 招聘岗位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第二次招聘考试,但必须参加第二次招聘岗位的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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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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