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引进政企融合储备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储备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创新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和培养,按照《南陵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的规定》按照《政企融合后备人才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和县委批准的编制和使用方案现将南陵县“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介绍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职位介绍

南陵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15名。 (详见附件1)

3. 引入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基本情况介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1980 年 12 月);

3、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厅级以上(含)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5、处罚期限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介绍程序

南陵县“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引进工作有序开展,包括公告制定发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检查、公告和入职。

(一)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南陵先锋网(/)及相关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截止日期后不再进行额外报名。 电子邮件地址:。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陵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引进政企融合后备人才注册资格审核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扫描件一份(机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其中,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

上述材料电子版将以压缩邮件包的形式发送。 压缩包的名称为“姓名+毕业学校名称”。 发送报名材料后,如未收到回复,需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联系电话:****3390。

3、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引进条件,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原报名材料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 所有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学生并被邀请来南陵面试的申请人,将给予交通补贴。 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三)组织采访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 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职位数,则设定最低分数,最低分数为70分。 如果达到最低分数,则进入下一个环节; 如果未达到最低分数,您将被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引进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补考,补考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1、体检由县人才办公室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相关内容的转发通知》(万人社发[2017]号) 10)、《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人社部〔2012〕 ]6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通知》(万人社保局〔2013〕208号)贯彻执行。 本单位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全程参与监督。

2、检查主要对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信用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同一职位应聘者中,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每项填写不超过两个。 拟引进人员名单已公布,不再有替代人选。

(五)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将按规定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

(六)就业情况

公告发布后,根据《南陵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拟引进人员与南陵县政府签订了引进协议。县人才办纳入“虚拟人才编制库”管理,并与培训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 拟引进人员未按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候选人资格。 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向组织部门提出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并纳入企业编制管理。 引进人才,也可以放弃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继续与我县所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招收人才资格。

培训期间,引进人才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表现不佳、不服从岗位调整安排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县委驻县纪委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不按照引进程序和规定条件,或者擅自更改引进公告,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引进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热线:****3332、055****7951、055****4119

监督电话:****3280

相关附件:

附件1:南陵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工作方案.xls

附件2:南陵县引进“双一流”等高校毕业生政企融合后备人才注册资格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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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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