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乡村振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即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人口仍将达到4.5亿左右。 因此,在此背景下,乡村必须全面振兴。 实现产业繁荣,不仅是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更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乡村产业更加繁荣; 富裕,是指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将向更加全面小康的生活目标迈进; 实现生态宜居,意味着乡村生态文明内涵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让人民富裕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乡村力量。

乡村振兴是全面现代化建设的重点。 乡村全面振兴的目的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农村问题、农民问题。 进入新时代,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既是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也是农业农村自身发展的需要,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发展。 同时,我们建设的现代化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 我们不仅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类住区的需要。 因此,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把农村建设成为看得见山、看得见水、寄托乡愁的地方。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农业是发展之本,关系经济社会整体发展。 乡村振兴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这是立足新时代现阶段发展特点,从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符合农业农村发展规律,是做好不同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体现地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三农”领域精准发力,有利于激发农民在农村全面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培育壮大农业农村产业,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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