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事业单位低保及医疗卫生类考试大纲

  

2、资格审核:2023年8月8日08:30至2023年8月17日17:0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看审核结果。

3、付款确认:2023年8月8日08:30至2023年8月18日17:00,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付款确认。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城镇低保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可享受减免登记费政策。 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费用减免的通知》(附件4)

4、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18日09:00至2023年9月23日09:00,确认报考人员可登录“宜昌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如对报名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3《咨询方式一览表》)。 如果您遇到注册系统相关技术问题,请致电:。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2《申请指南》。

5、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3日

2.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及内容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照综合类、教师类(中小学和中高职)、医疗卫生类设计考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知识。

2、所有职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门科目考试。

(三)考试开题比例的定义

为实现竞争性选拔,原则上按拟招聘岗位数和不低于《岗位一览表》规定的比例(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进行考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考试开放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以取消、减少或者减少并保留。 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包括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各招聘部门网站、各县市在其网站上公布)自己的)。 被取消职位的候选人将获得退款。

(四)笔试成绩的发布

笔试成绩分别通过市招考部门和县、市网站发布。 笔试最低及格分数为120分。 笔试某科缺考、某科成绩为零分、某科考试违反纪律、试卷总分低于最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进入采访。

6. 面试

(一)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二)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报送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入围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取消、减少或减少保留考试,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将发布)各招考部门网站(各县市自行发布)。

(三)面试入围候选人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候选人出现空缺的职位,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时发布面试公告(市政府在各招聘部门网站上发布,各县市自行发布)。 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日前5天内,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导致面试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补发。 面试实行最低资格控制,并将在面试公告中明确说明。 未达到最低资格水平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7. 考试成绩的计算

(1)评分权重。 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计入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 面试过程中涉及进行专业测试的,招聘单位应当在面试公告中注明专业测试的得分比例。

(2)评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合计30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4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积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的政策要求,“三拥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役满2年并考核合格,军队中大学毕业生且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须亲自申请并经各级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编制并公布笔试前人员名单。 如果笔试总分达到最低及格线,则折算为一百分。 笔试成绩加5分。 上述人员中,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期间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积分。 详细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说明》(附件5)。

(四)应聘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当应聘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综合应用能力”的分数仍保持不变。 同时,招聘单位将组织补充测试。

八、体检及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相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由招聘部门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检查工作由市招考部门、招考单位和县市分别实施。 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候选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核实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发现有可能影响就业情况并经核实属实的,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未通过体检、考察的,招录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充体检、考察人员。

九、公示、备案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程序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告无异议的,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告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办理就业备案。

(二)聘用通知书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发出聘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通知新聘用人员报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意试用期内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试用期结束,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受聘人员自收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根据综合表现排名更换人员。

十、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课程。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8 月 5 日

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宜昌市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联系方式一览表

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关于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费用减免的通知

关于宜昌市事业单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的说明

申请2023年宜昌市事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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