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84年,是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一所公办12年制综合中学。 学校现有五个校区,分别是位于新市区银川路的校本部、位于萨伊巴克区新一路的南校区、位于新市区喀什东路的北校区、昆仑校区幼儿园、温泉校区幼儿园; 中小学校园总面积48204平方米,昆仑校区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880平方米,温泉校区幼儿园建筑面积约5748.88平方米。 现有教学班116个,学生5452人,教师479人。
附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追求“实验性、示范性、特色化、高质量”的办学目标; 秉承“教万民教人求真,万学万学做真人”的校训,形成了“勤奋敬业、追求卓越”的校风。 2003年,学校被评为乌鲁木齐市首批“示范高中”; 2006年荣获自治区示范高中、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称号; 2008年被认定为自治区课程改革示范学校; 2011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第一所学校获批为高中多元化发展改革试点学校; 2012年,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 2014年被评为自治区“德育科研先进学校”,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会理事单位; 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个北京大学预科基地; 2019年,我校党总支荣获自治区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18年、2019年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足球特色学校; 2021年荣获自治区首批中小学美育(音乐教育、书法教育)特色学校。
2、招聘范围:向社会公开招聘。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即可应聘。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4、招聘原则:坚持把思想素质和师德考核放在首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5、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与我校领导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近亲婚姻关系的应聘者,不得报考我校人事、财务、纪检职务及直接上级、下级职务领导关系。 我们学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也应避免发生涉及上述个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招聘事项。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委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控电话:-。
六、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考试达到二级乙级及以上;
(六)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正常工作;
(7)年龄:符合应聘年龄要求。 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
(八)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学位要求: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普通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注册时,请提供您所接受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未显示招聘岗位所列二级科目,请同时提供成绩单; 留学归来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证明; 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 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就业资格;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职务的人员党纪政纪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登记为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申请人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申请; 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并已签订服务协议但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本次招聘不包括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等步骤实施。 (具体报名步骤见附件4)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公告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3月31日5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2: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和检查时资格确认两个步骤。 如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选择同时报名多个职位的,将被取消资格。 报名和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截止后,2023年5月30-31日18:00为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仅限于2023年5月29日18:00之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审核期满后未按照系统反馈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将被取消注册资格。视为无效。 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3、报名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若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与真实信息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4、申请人对专业、学历等资格以及言论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訾老师0991-
技术服务热线:-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5、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笔试将以闭卷形式进行。 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 未达到公开考试比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主页发布。
(4)面试。
中学教师采用讲授(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失败者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具体安排将于笔试后在新疆师范大学主页发布。
(五)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新疆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自费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若岗位放弃、体检合格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以下环节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等后续环节:根据评估总分相等的数字。
(六)检查
1、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重点考核考生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等。
2.重点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确认注册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伪造证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留学归来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师范大学根据岗位聘用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告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举报。 举报人应当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已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对反映问题严重、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者难以否认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新疆师范大学报到。 逾期报名者,视为放弃。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个人档案转发至新疆师范大学。 未按照要求办理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疆师范大学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聘用手续等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相关事项待资格审查等工作完成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告,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告。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调整、补充、提醒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没有义务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预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录:
1.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及中学教师岗位名单(下载)
2.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及中学教师注册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密码书(下载)
4.考生报名指南(下载)
5.雇主同意证明(下载)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领导小组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