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招聘启事(2015年03月23日)

  

(一)负责承担全县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决定的撰写工作,承担县政府向上级政府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报告、请示的起草和审查工作等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由县政协移送县政府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负责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机关名义下发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的报告和县政府请办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办理赞同。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并提出解决县政府有关部门与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之间争议的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监督检查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议以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负责县级行政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按照县政府领导指示,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负责办理向县政府、县政府机关报送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协调县政府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系统。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传达并监督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落实。

(十)负责受理县长热线12345“一号”平台上群众的来电、来信。

(十一)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工作。 指导、监督、协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创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政府机关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南中街3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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