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本手册中的一个职位。 招聘简章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重庆市垫江县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 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确认其注册资格,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3、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期限持续3天以上)

4、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贵溪街道书院街1号)。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重庆市垫江县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表》一份(附件3)。

(二)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四)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等材料(审核原件,接受复印件)。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正面照片2张。

各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核情况、待遇情况等清单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人员与人才”栏目公示。 咨询热线:(县教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核评价

1.笔试

(一)考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拟招收的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 若未达到比例,则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减少后的招聘岗位数以“实际报考人数”ד笔试比例”公式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不能减少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急需人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始考试。因招聘岗位取消而无法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者,考试费用予以退还。

(二)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见门票。 考试正式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前往考场的交通路线,避免误考。

(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是学科知识,即所报考学科的普通高中学科知识。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岗位的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语文学科知识; 中学会计岗位是基础会计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一些测试问题将使用计算机可读卡来回答。 申请者需自备2B铅笔。

笔试成绩及面试候选人名单将于8月17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人事人才”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流程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8月17日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人事人才”栏目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进入面试候诊室采访的。 未按时到达面试等候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参加面试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一)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如果最后名分数相同,则并行进入面试。 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将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减少后的招聘岗位数按照“实际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计算,小数点将被四舍五入); 无法减少的,将相应减少报名人数。 笔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职位应试人员的最低成绩后方可进入面试。 缺席考试或某一科目成绩无效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空缺将不予填补。

(二)面试方式:面试以讲座形式进行,评分为100分。 讲前30分钟准备,讲课10分钟。 讲授内容为高中生教材,包括:学前教育岗位教材; 职业高中对应的会计岗位专业教材; 特殊教育用的特殊教育教科书。 讲座的具体内容将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三)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官评定应聘者面试成绩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须在成绩表中说明理由; 如果候选人的最终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且低于60分,面试考官团队应撰写一份书面报告,逐一进行解释。 面试审查员对理由和评分进行评估,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育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六项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的通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41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详见《2019年第三季度重庆市垫江县公开招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岗位名单》(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违纪行为

纪律记录。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备任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现场报名前须取得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境外大学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现场报名。

7、自愿在招收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服务期间不得调往县外。 劳动者五年内主动提出辞退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

8、申请人与现用人单位(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或有其他与申请有关的限制的,按照规定执行。

9、遵守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所指“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范围包括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大学(42所)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95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于2017年9月发布。地方)。

(二)下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员或者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案、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尚未被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被所在单位辞退或者开除不满五年的; 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纪律而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有一定期限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中列明的失信人员; 经我市公费培训并定向乡镇教育机构就业的人员,服务期未满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终止培训的; 有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内; 现役军人;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拟被我县聘用的人员(含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非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其他人员。

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且尚未毕业的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学历(学位)证书申请。

(三)专业评审相关事项

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均称为“专业参考目录”)。 同一专业名称因学术水平不同而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院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地填写专业。

3.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及资格审查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低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如最后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笔试总成绩、专业学科成绩、高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若成绩仍相同,将进行追加结构化面试,追加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体检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人才与人才”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保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落实,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确认的项目外,招录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查书面申请。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体检。 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查。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体检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垫江县教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于2019年9月录用。请于2019年8月21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至垫江县教委档案室。如不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垫江县教委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其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进行考核。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我们将对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进行统一检查。

检查要坚持“人人必审”的原则,严格审核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确认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及与资格相关的应聘材料或信息是否真实等,重点采取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官方检查等方式。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行为]等方式进行核实。 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进行核查,未经批准,予以暂停聘用; 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情况,或者提供不真实材料、信息影响审查结果,或者干扰、影响审查结果的,检查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的,就会被拒绝就业。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确认后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以及考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填补。

资格审查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职位类别和考试总分从低到低,从附件1职位中自愿选择拟聘用人单位。考试总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给予笔试总成绩、专业学科成绩、高等学历、应届毕业生等。

七、公告

符合条件的人选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人事人才”栏目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拟就业职位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 。

公告及后续阶段出现的任何缺口将不予填补。

8. 就业和福利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影响其就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审批手续。 经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用人单位及受聘人员应当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招聘制度实施办法》(渝府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程序,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后考核未通过的,或者被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共同实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人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律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法规。

本手册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邮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下载附件: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重庆市垫江县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7.25.xls

附件2:重庆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doc

附件3:重庆市垫江县教育机构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原文链接:-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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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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