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关心关爱人才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关于关爱人才的通知

各县(市、区)、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相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对我市人才的关心和爱护,支持人才创业型企业稳步发展,充分发挥人才和人才型企业的作用,现通知如下:

全力保障海外人才安全回台

一、开通回台绿色通道。

市、县委人才办要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等相关单位为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全面掌握企业高层次人才等信息。返台人才时间、路线安排、身体状况等。 街道)审查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开通人才返台绿色通道。

在铁路机场、高速公路路口等重要交通检查站,相应用人单位或主平台必须根据人才需求负责接送。 当前及今后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均被排除。

2、实行隔离生活

返台高层次人才一般居家隔离,特殊情况实行集中隔离。 对于本市无固定住所的高层次人才,各县(市、区)、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用人单位将妥善安排隔离和居住,也可以安排住在原来租用的住宿房屋并提供日常服务。

3、保障人才薪酬福利

对于因疫情暂时无法回台的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通过保障薪资福利、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等方式留住人才,财政资金按比例补贴企业其不在职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和福利的20%。 每家企业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 同时,招聘人才工资补贴在原3年补贴期限的基础上延长3个月。

全力支持人才创业型企业稳步发展

4.延长支持和资助期限

对支持期内的人才创业企业、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创业项目资助、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资助期限可延长3个月; 期间涉及考核评价的,相应延长3个月。 。

新入选“500精英计划”创业项目(人才)的登记落户(到达)时限在原基础上延长6个月。

“一题一议”政策引进的人才项目按此落实。

对疫情防控期间已享受中小企业租金减免相关优惠政策的,不再延长租金补贴期限。

五、加快人才政策资金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创业企业向疫情地区捐赠产品的,其成本可在创业资助资金兑现时纳入投资或销售范围。

符合复工条件的人才企业,除特殊情况外,可在申请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补贴时先行垫付资金,待复工后补充现场考察等手续。疫情结束了。

六、充分发挥人才服务联盟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才创业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上为其开放免费招聘服务。

财政部门协调人才服务银行梳理人才创业企业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利率、增加授信额度。

人才服务联盟单位要在疫情期间就劳动用工法律问题、金融资本对接等提供专项指导和咨询。

人才服务专员要帮助企业完成复工、贷款、就业、享受各级省市优惠企业政策等申请对接工作。

全力加强对台人才联络服务

七、加强住房和出行保障

加强住房和出行保障。 对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减免3个月租金; 已领取房票的人才,使用期限可在原2年的基础上延长3个月。

各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复工企业高层次人才名单进行统计。 疫情期间,社区通行证按照属地原则经防疫指挥部批准发放; 工作地点、居住地点跨县(市、区)的,须经市防疫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发放。

八、落实防疫措施

根据防疫需要,帮助返台高层次人才获取疫情防控物资,发放《返岗通知》和防疫指南。

九、建立运行代理制度

对于隔离期间返台的高层次人才,如有特殊需求,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或人才服务专员代为提供运行、搬运、采购等服务。

高层次人才是指《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入选的各类人才和“一事一议”人才团队成员。

对于受疫情影响滞留台州的专家人才,虽然尚未在台州就业创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本文件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0 日

 

标签:疫情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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