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月5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但应取得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2023年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电子版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除上述材料原件电子版外,其他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发送至注册邮箱。

四、报名注意事项

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报考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 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凡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审核不通过的,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 招聘单位将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出国(境)外留学并以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申请工作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采取“承诺+空缺”的方式。 他们可以先参加考试,并在检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录用。

资格预审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不合格者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只涵盖一科,不指定教材。 内容主要是基础专业知识和与岗位技能相关的知识。 以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并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面试,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还须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将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相同背景免冠照片2张。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但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等。

在职员工申请的,还须提交有人事权限的单位出具的申请同意书或者解除人(劳动)关系证明。 出具申请同意书或者解除人(劳动)关系证明有明显困难的,可以在体检前办理。 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出国(境)外留学并以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申请工作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采取“承诺+空缺”方式,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翻译材料,并做出取得认证报告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检查时提交认证报告。 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录用。

申请该职位的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申请人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反应、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按1:3的比例排列,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告。 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择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考试人数确定。 自面试日前工作日17:00起,面试候选人未能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 替补候选人资格审查将于面试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结束。 面试设定了及格分数。 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只参加面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若笔试成绩仍平分,则采用补考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及考试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体检及检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 先进行体检,再进行检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检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并重新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检查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检查对象。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等额填补。

六、公告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应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7. 就业和福利

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奖金按照《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取得检验具备资格并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在职检验员年收入约15万元,在职检验员年收入约10万元)。 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并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与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录用。

八、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如有必要,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理解、支持、配合。

九、相关说明

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及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官方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沟通顺畅有效。 ,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招生。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预约考试,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不举办或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因工作环境限制,有恐高、空间密闭等症状者请谨慎申请。

本手册由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3 年 1 月 30 日

附件:1.2023年潍坊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3年公开招聘员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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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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