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考试辅导用书

  

六、招聘

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填写《事业单位招用人员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组织部党委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备案。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招录机关发给《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调动、派遣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

用人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未通过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设置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有关《高等学校人员总量控制备案有关事项》《关于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公立医院和高等学校新进人员属于总量控制人群。

7. 其他

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等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顺畅、有效。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考考试,后果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文件及本招聘简章的规定。 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本手册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招聘办公室053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见附件6。

注册时技术支持电话:-

监控电话:-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及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考试信息,加入QQ群定期发放免费辅导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2018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8人(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者须出生于1977年1月29日(含)之后。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

(五)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和学历认证的留学生,可以报考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相同的学术水平。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程师、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以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参加我省招聘的烟台市学生或参加烟台市“三拥一扶”计划的外地学生、“学院” “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提出申请的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4年、2015年、2016年录用选拔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仅限以下人员: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藏族学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或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藏族学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均为2016-2017级藏族学生,未就业。

申请人学历证明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除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外,其他所有学历、资历及证书招聘岗位所需材料(含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1月28日(含)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申请入职或委托培训,须征得入职或委托培训同意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者不得应聘应回避的单位和职位。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获得的学历为应聘条件参加招聘。

被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管教、强制隔离戒毒的; 有犯罪嫌疑人尚未侦查的; 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 直系血亲和对个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及对该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如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该人有6个月以上非公开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检查,等,依照法律、政策等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不得报考。 烟台市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

2. 注册

招聘岗位分为八类:综合类A类、医学类B类、药学类C类、检验类D类、中医类E类、护理类F类、教育类G类、不参加统一笔试的H类。考试。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同时进行。 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职位上。 注册人恶意注册注册信息、扰乱注册秩序等行为的,经核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9日12:00-2月2日11:00;

付款时间:2018年1月29日12:00-2018年2月3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指定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并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免冠照片。帽子(照片尺寸: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 网上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填写申请信息,则最后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注册资格一经用人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2月1日16:00,报名系统将自动禁止申请人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评审部门将安排专人在指定报名时间内(节假日不休息)检查网上报名情况。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对3小时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线反馈。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修改)申请信息后3小时、2月2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注册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者,审核部门将保留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核时参考。 申请人对注册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月2日15:00前向指定监督电话举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视为不予受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于2018年1月29日12:00至2月3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鲁价费函[2016]2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40元。 申请H职位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初审通过后无需网上缴费。 工作人员将缴费状态调整为“已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缴纳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H职位不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可于3月9:00起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表》 2018年4月20日12时至16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其他岗位应聘者可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3月13日9:00至2018年3月18日14:30《烟台市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表格及其他相关通知,请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享受免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学生,无需网上缴费。 网上初审通过后,应于2018年1月29日12:00至2月2日16: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学会保卫局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具体要求参见《2018年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见附件2)。

报名完成后,如最终应聘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招聘计划将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 计划减少的“基层服务型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将调整为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对于招聘计划中取消的职位,原应聘者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或办理退款手续。 对个别专业或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经招聘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申报比例。

3、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不参加统一笔试的应聘H岗位人员须于2018年3月9日前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通知,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和审查按照网上公告执行。 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应聘岗位合格分数线的,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查一下局网站。 现场资质审核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手册附录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次日17:00前提交。 如单位同意因故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无法提供的应聘函(见附件3),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针对已招聘岗位)先面试,后笔试,笔试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考试资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如不参加统一笔试H类以外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缺,经面试官批准,可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分数线内依次递补。招聘权限; 如果不参加H类岗位统一笔试,因第一轮考试通过者弃权而造成的第二轮考试空缺将不予填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 考试

招聘考试中,除部分H职位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外,其他职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每个招聘岗位有一次笔试。

综合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医学B类、药学C类、检验D类、中医E类、护理F类等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占30%,分别占总成绩的70%。 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14:00-16:30。

教育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考试成绩的30%和70%。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14:00-16:30。

不参加H职位统一笔试的,须参加笔试。 笔试是专业考试。 笔试和面试大致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之间,各岗位考试方式、时间等具体事宜,请考生于3月9日前登录烟台市政府网站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其中,应聘职位(以下简称“博士高级职位”),对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齐鲁市首席技师”资格、“烟台市首席技师”资格等人员开放., 免笔试。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2、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及格线。 笔试成绩可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收4人(含)以下的按1:3,招收5至15人(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收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除非职位另有要求。 最后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将一起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聘用计划;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报考人数确定面试时间。

不参加统一笔试的H职位、免笔试或先面试后笔试的职位,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为面试候选人。

笔试合格并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进入面试者,须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享受笔试费用减免的,可免交面试考试费经个人申请。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实操等方式进行。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质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对于不参加统一笔试H类岗位需要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如果进入面试范围的人数较多,将增设初试场次。 其他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比例合并计算总成绩,各占50%。 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人名单。 招聘单位内同一职位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为准。 成绩排名决定谁进入考察范围。 进入检查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高级博士职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出招聘计划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机关同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以聘用。直接确定为进入检查范围的,直接组织检查。 高级博士职位面试结束后如有空缺,可另行组织报名和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面试后须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标准考核,不计入报考者的总成绩。 体质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5、检查和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确定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考察、考察。

检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检查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考察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法规、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检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被检查人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检查对象,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察方法和标准参照聘用岗位相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严格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控制。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未妥善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部印发)和社会保障)。 执行[2016]140号)。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报考烟台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方法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享受体检费减免的由招录单位承担。 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如果检查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作出判断的,申请人必须服从检查医师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招聘机关将组织复查。 复试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试项目由招考机关会同复试医疗机构确定。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相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未征得体检机构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试的,视为弃权。 不服从体检医师体检安排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体检合格者将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体检未通过的,或者公示期间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拟聘人员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前因取消资格或者弃权而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同等填补。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添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教师考试一切疑问!)

 

标签:招聘   笔试   报考   岗位   烟台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60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