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都江堰市卫健局招聘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不进行笔试,满分100分,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将不会被录用。

(一)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 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募人数; 无法减少的,采用面试结果截断的办法报都江堰市卫生系统2023年校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面试。

(三)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 具体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

5. 确定候选人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应聘人员。 都江堰市卫生局将与确认的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放弃候选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报。

6. 体检

都江堰市卫生局负责安排收治人员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内容》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体检人承担。

(二)参加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 复查将在都江堰市卫生局指定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医院进行。 复试人员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

(三)因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由参加招聘岗位面试的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成绩(如历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和附加测试,按照面试和附加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检查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去发[2021]11号)的规定进行。 入境检查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检查或者未通过检查,或者自愿放弃空缺的,按照规定同等数额接受体检和检查。将参加招聘岗位面试的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 逐次补码的原理同上。

八、拟聘用公告及登记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经查实属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自愿放弃候选人而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单位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三)新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

九、纪律与监督

校内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开展。 为保证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举报的问题。

咨询热线:都江堰市卫生局(028)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监察组(028)

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

10. 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情况,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应聘者未按要求主动或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其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更换、招聘的,责任自负。 请申请人确保其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否则,无法联系上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卫生局、都江堰市人事检测中心与此事无关。 只是提醒。

都江堰市卫生局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1.都江堰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名单

2、2023年都江堰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内招聘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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