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莱山区事业单位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2名(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者须出生于1987年9月6日(含)之后。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就业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初审同时进行的方式。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本次注册不收取考试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6日11:00-9月9日11:00;
报名网址:(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最终依据。 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将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含照片)。 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复印件,核对无误后交回原件:
1、信息齐全的《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此为提交材料封面);
2、签署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需要学历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5、就业登记证明(非个人原因未办理就业登记证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毕业生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证明(附件2);
6.1寸免冠同背景照片4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背景)。
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 经招聘机关同意,现场资格审核时因故无法提供应聘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考试资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由招聘机关组织。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将收到面试通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