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发通知》(应急[2019]8号)、《关于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提供考试服务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资格考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工作》(苏人社发[2018]383号),为了做好我省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考前抽查以及考后资格预审(以下简称考后资格审查)。考试复习)适用于所有科目成绩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考生。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事后审查和复核工作,并将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讨论事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形成最终意见。

2、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 月 28 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 月 29 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践(7个专业)

原则上各区、市均设立考试中心。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法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组成。专业实践》(主客观题)4个科目。 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践》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习》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安全专业。

(2)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回答客观题。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无文字编辑功能的静音计算器等文具。 其他物品应放置在考场指定位置。 考场内应提供草稿纸供考生使用,并在考试结束后收回。

四、管理措施

参加所有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考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年的考试年内通过该科目。 免考两门科目者,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考试年度内考试科目合格的,方可获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报名参加其他专业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五、申请条件

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急发〔2019〕8号)可以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2022〕2022号)要求, 8)、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历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申请人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5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6年以上。

2、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不少于3年; 或具有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2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3年以上。

4、具有安全工程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1年以上; 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2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1年以上。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不少于3年。

(二)免修部分科目的,还须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业务10年以上的,可免试“安全生产”两门科目。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安全工程专业经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可免修《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利过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新旧制度衔接:未选择报考专业类别的,可以申请时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各专业类别定义表》(附件1)中的“规定”,选择申请的专业类别。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含中专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其他专业类别(附加专业)考试。

为做好考试报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印发了《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安全工程专业考试方法有关指导意见》(附件2),请各地遵照执行它。

(四)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工作时间要求,是指申请人取得学历前后的工作时间总和。 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

(六)注册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人员参考目录》(急诊部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人员参考目录》(附件3)。

6. 注册

(一)注册日期和网址。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9:00至2023年8月2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站为:。

(二)落实告知承诺制度。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与承诺制度”栏目中的政策法规和报名指南,详细了解并正确操作。 网址:.

特别提醒:为加强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过程中的监管,自2023年注册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如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查,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报名前及时进行。 (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在线下载相关PDF格式的验证/认证报告。 报名期间,按照报名考试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人工审核。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核查监督条款第六条的详细说明,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考生的承诺进行核查。

(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报名考生须拍摄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具有白色背景。 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更改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位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4)网上支付。 缴费期限为8月18日至31日。 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门票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至29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时的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复审常见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相关学历、专业及复核后进行后续报名状况。

特别提醒:考生可在报名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以减少报名后个人学历、学位的审核时间。

(一)一般申请流程

1.首次申请者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注册成功后,上传您的电子身份证照片。 注册提交后24小时,如果网上学历和学位信息验证通过,申请人可以再次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阅读《申请须知》,然后进入申请信息录入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如专业年限、工作经历专业、工作单位及地址、专业技术级别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考点等)。

2、注册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可直接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24小时后,如果在线验证通过,请再次点击上述按钮。 完成注册流程(再次登录网上注册系统后填写内容及步骤同上)。

3、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提示申请人是否选择使用告知承诺系统。

若申请人选择使用告知承诺系统,系统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须由申请人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表他人做出承诺)。 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考试机构将不再索取相关证件,并按承诺办理注册相关事宜。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未申请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认证机构的核查权利等。考试机构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只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然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须根据申请级别在注册系统中提交证明材料:

(一)学历证明;

(二)学位证书;

(三)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四)职称评定证书;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六)本科毕业时所学的安全工程专业已获得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4、申请人应再次仔细核对申请信息,确认填写、选择、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申请表》(打印版《申请表》无需填写)经单位审核提交,供申请人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申请处理

1、申请人提交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如无法通过在线自动审核,应在注册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审核/认证,下载相关资料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并注册 在此期间,需按照您注册的考试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进行人工审核。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未通过网上核验信息的人员,以及使用非中国居民身份证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所在地人事审核机构办理。

8、考前抽查和考后复习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将在报名期间对报考者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正确的申请人即可付款; 抽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不能付款。 未经抽查的申请人仍可进行缴费。

(二)考后复习

1.审查对象。 截至 2023 年,所有科目均获得资格预审分数的候选人将有资格。

2、复习时间。 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12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4年1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上发布考试公告。考生须继续填写登记表。 您的手机号码已公开,以便您能及时收到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 审核部门将通知对资格有疑问的审核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贴身服务-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的时限。 ,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4.公布评审结果。 省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栏目公示10天。

5. 考试结束后审查陈述和答辩。 审查对象有权依法陈述、申辩。 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陈述、申辩的审查结果。 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作出答复。 联系方式请参阅“咨询服务热线”(附件5)。

6、申请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名相关事宜的,其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被退还。 考生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书,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考生违纪违纪处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应当办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颁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2021〕2021号)的规定和要求, 97)、证书获取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证书查询栏目下载并查询和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10. 收费事项

(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原江苏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核准省级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物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规定,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南京省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需要收费收据的申请人,凭准考证到省管理干部学院办理。 具体地址为: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

11. 考试大纲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为基础,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和《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方案》(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做好各方面的考试工作。 考试报名期间,应当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利用技术手段筛选相同试卷。 那些被认定为相同答卷的人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试卷和答题纸(纸),防止他人抄袭、制作相同答卷。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健康防护。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专业类别专业职业定义表

2、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检验方法的相关说明

3.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四、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咨询服务热线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3 年 8 月 14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各专业类别专业定义表

序列号

专业类别

实践行业

煤矿安全

煤炭工业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与非金属采矿业

化学品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油气储存)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及有色冶炼行业

建筑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行业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及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外,烟花爆竹、民用炸药、油气开采、燃气、电力等行业

附件2

关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检查方法的相关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条件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均满足,本科毕业时所学的安全工程专业已获国家认可。 具有工程教育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修《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课程。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颁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的适用范围,报名免试一科的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四科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安全工程专业本科一年级。

安全工程专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验证方法如下:

(一)检查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 网站:。

(2)申请人本科毕业时的学校、专业名称必须与认证查询结果完全一致,毕业时间必须在认证有效期相应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之内。

(3)认证查询结果中,如果有效期届满日期标注为“有条件”,则可以将有效期届满日期定义为当年有效。

附件3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列号

程度)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中学教育

农林牧渔业、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石油化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

大专学历

农业、林业、资源勘查、地质、测绘地理信息、石油天然气、煤炭、金属与非金属矿产、环保、安全、电力技术、热能及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管理、土木建筑、建筑设备、建设项目管理、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及管理类、水利水电装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机电装备类、自动化类、铁路装备类、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生物技术、化工技术、轻化工、包装、印刷、纺织服装、食品工业、医药制造、粮食工业、粮食仓储及检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运、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电子信息、计算机、通信、物流、公安管理、公安指挥、司法技术等。

学士学位

工程类所有专业; 公共安全、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工业工程。

第二学士学位

硕士

所有工程学科; 工学硕士、工学博士,2018年调整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学工程、资源与环境、能源电力、土木工程与水利、生物与医学、交通运输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 管理科学与工程属于管理类学科。

博士

注:中专一般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4

202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内容

8月17日 9:00

?

28日 16:00

各市、省直考区组织报名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8月31日前

每个考区上报名称、地址、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8月18日~31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支付

9月12日之前

全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试卷预约令

10月23日至29日

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0 月 27 日

各考区领取试卷及答题纸

测试

尝试

10 月 28 日

早晨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 月 29 日

早晨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践(7个专业)

10 月 30 日

各考区答题纸寄至省内

11 月 1 日之前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考场分配信息

12月4日前

提交主观题答题卡扫描件,将客观题成绩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主观题成绩

十二月下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2024 年 1 月上旬

资格审查以确定谁有资格获得证书。

附件5

咨询服务热线

1.考试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热线

南京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

徐州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

常州人事考试中心:0519-

苏州人事考试院:0512-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人事考试中心:0517-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0511-,

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来电咨询

注册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

省级(省级管理干部学院):、

2、考后资格审查陈述及答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办公室: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6-,,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9-,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2-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3-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7-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5-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4-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11-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23-,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室:0527-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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