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贵州省2023年省、市、县、乡机关向社会统一招聘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经书面经人民警察职务考试、面试、体质测试、体检等程序,拟对第一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考机构(单位)和各市(特区、区)公务员部门具体实施。

2、检验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和孕期考生(未按规定进行胸部X光检查、妇科检查,其他体检)项均合格)。 拟录人员名单参见《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务员(人民警察)纳入督察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1)。

三、相关事项

(一)检查按照《公务员录用检查办法(试行)》(中公发[2021]11号)和《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检查》(公统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细则(试行)》和《录用公告》等相关规定按照实施的。

(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空缺职位不再填补。 对于无故放弃考察的,市公务员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三)各招聘机构(单位)应主动联系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招聘机构(单位)完成考察工作。 考察期间,考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 如果电话号码发生变化,应主动联系招聘机构(各招聘机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中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应聘者在录用期间有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或者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经检查等情况,情节较轻的,组织实施人员应当由招聘机构或者公务员行政部门终止招聘程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限制其在五年内报考公务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其报考公务员考试。

(五)六盘水市2023年公开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各方面情况,包括考察、拟聘人员公告等,将在良都先锋党建云网站()公示)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将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因未及时阅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纪律监督

这项检查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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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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