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765人公告(第二号)

  

(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者纪委调查的人员。

(四)受过警告、组织处罚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五)新录用公务员(公务人员),尚在五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以内。

(六)现役军人。

(七)2024年未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八)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九)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事业单位核定岗位共招聘765人。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1。

3. 考试开题比例

除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人员笔试比例可按规定放宽外,其他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见《位置表”了解详情)。 报名缴费工作完成后,未达到最低考试录用比例要求的,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不再进行调整。 相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4. 报名及网上支付

本次招聘仅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及网上缴费网址为:宜宾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至2023年9月19日17:00。

(一)报名

1. 注册。 申请人须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注册者可直接登录注册)。 电子照片须为近期正面未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像素大小为215(宽)、300(高),尺寸在30KB至160KB之间。 申请人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上传照片。 不按照规定上传照片的,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并缴纳报名费。 如果上传的照片与个人身份不符,他或她将无法参加考试。

2. 选择位置。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者在本次招聘中都有一个限额。 申请职位。

3. 填写信息。 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应聘者填写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 网上填写的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在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者同时参加本事业单位两次以上考试并报考的多个职位,其申请或获得的就业资格将是相同的。 若无效,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对网上虚假、恶意注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在线评审。 网上审核仅审查申请人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格、信息是否齐全(下同)。 不审查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要求,最终根据资格现场审查、考核时复审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 网上审核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审核通过后即可确认付款; 审核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其他职位。

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网上审核工作分别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具体负责。 市级单位网上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应聘者对岗位所需的资质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咨询。 2023年9月19日17:00网上报名截止后,如报名者照片质量未通过审核,将无法修改或重新上传,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二)付款方式

通过网上照片审核的申请人须按照网上提示及时网上付款。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3:00。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科目。 网上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成功缴费者将被视为有效申请人。

完成网上缴费后,下列考生应于9月21日至9月22日工作时间内向就近的宜宾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减免申请材料。 经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统一报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本次考试报名费为在线全额退款)。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候选人第286号令)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考生须出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原件;

3、父母双亡家庭,其中父母一方为烈士、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困难的考生,须出具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死亡证明或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的民政部门(退役军人部门)出具的证明,父亲或母亲为一级伤残军人的证明。

(3)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填写信息并成功缴纳费用后,须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第二次公开考试录用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3年事业单位《登记信息表》(以下简称《登记信息表》)复制,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若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表》,后果自负。

(4)打印准考证

已成功网上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 请妥善保管。

5. 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对于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上报名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此类职位在“职位表”中指定。 职业技能高级考试的有关事项由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统一笔试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实行资格制。 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才能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程序。 须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笔试、缴纳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评估”、“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三个科目。 每科满分为100分。 在:

(一)《心理素质测评》为所有岗位的必修科目。

(2)“公共科目”。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试为《公共教育基础》(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教育实行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他公共科目考试为《公共教育基础》(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公共基础教育笔试和复习大纲)。职位是“公共知识”。 详情参见“职位列表”。

(三)“专业科目”分门别类。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笔试具体地点安排在宜宾市内。 (各科目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3、政策加分

根据《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团通讯[2010]4号),《关于转发省省政府的通知》党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 19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国家和省申请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最高可累积6分。

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COVID-19防控应急岗位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的应急岗位人员并按规定获得加分。

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军人报考事业单位并享受与基层服务项目服役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406号)《关于退休大学生报考事业单位享受相关加分政策的批复》《意见通知》(川人函[2018]318号)规定,退休大学生军人(指入伍时已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班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人员)在校学生、退役军人服役两年以上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按规定加分。 在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退出现役返校并有两年以上现役经历且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申请时不享受上述待遇-提到的奖励积分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申请进入我市事业单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10月19日起工作时间内向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单位、中心)提交以下材料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特别提醒:市属、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申请人应分别向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提出申请。 县(区)及以下单位应聘者,应向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保安局。 等级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的考生名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分别在相关网站公布。 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请参见本公告第十条)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特岗计划:《报名信息表》 、服务合同(协议)、考核材料及服务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紧急岗位人员:《报到信息表》、服务协议、考核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退役军人申请加分,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及有效《退役现役证》、《优秀军人证书》、相关奖励证书、徽章、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全、非原件或逾期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四、笔试总分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心理素质评估”20%+“专业科目”40%+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相加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目成绩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考生应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请从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考试成绩查询申请表》,提交至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北路37号一楼服务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巷)进行成绩查询。 受理成绩复核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下午17: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面试

需要面试的职位面试方式详见《职位一览表》。 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和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技能和其他能力。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地点、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的安排。 市级和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招聘单位和督导员。 该部门和三江新区具体负责,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不需要面试的职位将进行体检)。 市、县(区)和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考生资格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三江新区分别。

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笔试为招聘名额的3倍)岗位(其中非面试岗位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员),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 最后两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对于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所有缺席该职位笔试的考生将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应按照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查:

(一)《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学历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学校证明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院系、学历、专业等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但工作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具备条件,持证办理聘用手续。 候选人最终是否符合所应聘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要求,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和职称(不含小专业)。 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清单》中规定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无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但必须取得2024年7月31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并凭该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与申请资格有关的其他材料。

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材料且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任一招聘环节被打断的应聘者,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两次等额补缺。 依次平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招聘单位(部门)规定的替代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应聘者不能主动或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正确、无法接通等,导致应聘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主动放弃,并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按照川发改物价[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参加招聘岗位面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将不被允许进入下一步招聘。

未参加面试职位笔试且笔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

宜宾人事考试网发布宜宾人事招聘考试信息,包括宜宾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岗位名单等。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成绩顺序确定排名)和笔试的“心理素质评估”),并按等额确定。 考生入场参加体检。 其中: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清单》中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然后安排体检。

2. 体检

(一)体检在二甲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印发的《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按照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三)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试结论。 逾期不申请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仅进行一次,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 复查应当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执行。

(五)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估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会同上级机关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及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及考核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将对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考核对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导致同一名额空缺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批准后,招录单位根据体检总成绩等额填补空缺名额。同级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体检、考核环节同一名额累计填写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告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所有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如实举报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2、公示期间反映严重问题且有确凿证据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果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在核实后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3、公示期间或公示后通过考核的候选人主动放弃的空缺不再填补。

7、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对招聘单位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招聘单位填写核实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确认。 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取得就业资格。 其中,所有在职员工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60天内,提供表明原单位与其解除雇佣(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及全部档案,方可前往。通过就业手续。 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此前已申请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收到录取(聘用)通知书而参加本次申请的考生,在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前(规定的时间内)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本人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应聘单位不再录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函,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最短服务年限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收无基层工作经验的大专、本科毕业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者岗前培训的,按程序终止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相关规定进行。 对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热线:-。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及市级机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市招办负责解释招收退休大学生的相关政策。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市、县(区)招办咨询热线(区号:0831)

宜宾市征兵办公室:

翠屏区征兵办公室:

徐州区征兵办公室:

南溪区征兵办公室:

江安县征兵办公室:

长宁县征兵办公室:

高县征兵办公室:

珙县征兵办公室:

筠连县征兵办公室:

兴文县征兵办公室:

屏山县征兵办公室:

(二)三江新区、县(区)岗位需求咨询热线(区号:0831)

三江新区(职位代码23203):

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02):

徐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27):

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28):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 ):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 ):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 ):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 ):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代码- ):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35):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代码23235):

(三)市级单位岗位要求咨询热线(区号:0831)

市大学城科创城服务中心:

市同心协调联络中心:

市政事务中心: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宜宾仲裁委员会事务中心: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无线电监测站: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市蚕桑产业发展中心、市粮油产业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经济作物产业发展中心:

市博物馆:

市图书馆:

市赵一曼纪念馆:

翠屏土地储备及土地利用中心:

市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

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南溪生态环境监测站、江安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长宁生态环境信息监测中心: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蜀南珠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蜀南珠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票务中心):

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宾卫生学校:

市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市中心血站:

市应急救援中心:

市职业技术学校:

市特殊教育学校:

市培智学校:

(4)网上登记技术服务热线

技术服务热线:,,083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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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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