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修订,修订部分已用红色标注)
根据《新时代淄博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资主发[2022]16号)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分发范围和条件
2022年7月26日(含,下同)后,我市企业(含资资中央、省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创业型企业,下同)从外地新培训和新引进专职人员本市、事业单位从本市外新引进的专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必须自取得职称、资格之日起,在新培养或者新引进的专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一)本细则新培训是指在我市企业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保(取得高级职称前须在淄博连续缴纳社保2年,并“一案一议”)有重大贡献者实行)、淄博市推荐参加评价的人才或经我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独立评价的人才均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本细则新增是指首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员(新政实施前2年内在淄博市无缴纳社保记录)介绍)。 高级职称由淄博市行政区推荐。 参加评估或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淄博市行政区外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独立评估。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三)本细则中企业对专职专业人才的自我评估,是指评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登记。 审查合格后,在我市单位全职工作(取得专职职称前2天)。 每年需连续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其工资和其他基本生活福利由本单位支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 补贴标准和资助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万元一次性支持。
市属企事业单位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属国有企业名单见附件1),区县事业单位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其他单位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第三条 补贴发放流程
(一)新培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寻找制定政策的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公示文件后,将通过“隐形认证”确定补贴人员和补贴金额。 5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到位后将划拨至专业技术人才社保卡财务账户。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主申请: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淄博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向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到市或者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现场申请。 公告及资金拨付程序同上。
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无法查询的须由申请人提供)。 进行企业独立审核的单位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授权文件(含审核年份)、公司公告文件、职称证书以及工资等生活福利在我市发放的证明。
(二)新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寻找制定政策的人。 对于事业单位、企业专职转入人员,新引进人才行政关系、社保关系转移后,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划入社保卡财务账户资金到位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您也可以在线或现场申请。 具体办法及资金拨付流程同上。
同一个人不能享受两次。
第四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回骗取的补贴。 相关个人将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凡领取补贴并在资工作不满5年而辞职的,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第五条 政策衔接。 2022年7月26日前符合《人才财政政策第三十七条》条件且尚未领取补助的,继续享受高级专业人才补贴。
第六条 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细则》同时废止。
咨询热线:-12333
附件:1、淄博市新培养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补贴邮箱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2.市属国有企业名单。
附件1
淄博市新培养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邮箱及咨询电话
办理部门
办公地址
支持热线
邮件
淄博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市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一楼
0533-12333
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
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张店区市民中心562室
0533-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发展科
淄川区板阳路266号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22室
0533-
博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博山市双山路3号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西
0533-
周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308室
0533-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
临淄区环路9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511室
0533-
桓台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桓台便民中心一楼70号窗108室
0533-
高青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高源东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C05室
0533-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与专业能力建设科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岐商银行场芦山路西侧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0533-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B栋217室
0533-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孟水镇方水路1号文昌湖区管委会121室
0533-
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8窗口
0533-
附件2
市属国有企业名单
(18户)
1.淄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淄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淄博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4、淄博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淄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淄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淄博国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淄博水利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9、淄博市资产经营公司
1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淄博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淄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5、淄博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淄博文化旅游公司
17. 山东齐盛国际酒店
18、淄博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市新培养、新引进高级专业人才补贴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