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来自有固定备案规则的省份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其固定备案规则录取学生。
2、美术、服装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生。 短期的比过度的要好。 对于来自有固定备案规则的省份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其固定备案规则录取学生。
3、我校艺术、编导专业均为文理科,省级专业规划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招生时,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我校不分文理科排名的省(区、市),按照文理科统一顺序录取学生。 科学科目按单独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入场规则
(一)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规则
1、我校招生时,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学业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对于来自有固定备案规则的省份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其固定备案规则招生。
(二)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规则
1、对于需要参加省内中考的考生,我校按“综合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2、对于来自承认专业统考成绩的省份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来自有固定备案规则的省份的学生,我校将按照其固定备案规则录取学生。
3、考生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或“综合总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
(三)我校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专业包括文理科。 省级专业规划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招生时,根据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我校不分文理科排名的省(区、市),按照文理科统一顺序录取学生。 科学科目按单独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