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崇州市梧桐公寓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成都崇州市五通公寓人才公寓项目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州建发[2020]8号)和《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执行《实施细则》(崇州市办函[2021]13号)高端人才目录”。 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和《崇州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要求,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销售本项目剩余住房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五通公寓项目位于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511号。 占地约27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平均销售额清洁水的价格。 售价7860元/㎡,装修价2200元/㎡。 该项目剩余住房供应共计452套。 具体住房信息可通过成都市人才住房服务网查询。 预计交付时间为2022年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2. 报名事宜

(一)销售对象

本项目剩余房产分批出售给以下对象:

1、需要落户的A、B、C、D、E类人才(取得人才落户资格);

2、因工作调动到崇州市且家庭在崇州市无自己住房的驻崇单位人员;

3.因工作调动调往崇州市且家庭在崇州市无自己住房的驻崇州军人;

4、符合成都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和总部企业人才公寓以及崇州市政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购房条件的急需人才限制;

5、毕业3年内毕业且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

6、符合购房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

(二)注册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

2.有落户需求的A、B、C、D、E类人才须于2022年11月27日(含)前取得人才落户资格。 请您务必于2022年11月17日(24:00)前通过成都市人才落户服务网提交落户资质申请,并按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质证明材料。 2022年11月17日(24:00时)后申请崇州市人才落户资格的人才,在本项目租售登记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崇州市人才落户资格,也无法登记到崇州市。租赁或购买本项目人才公寓。

2.1. 登记。 符合登记条件并愿意租赁或购买的人才,应首先通过成都市人才住房服务网(人才住房服务网租售登记网站:)登记梧桐公寓租售。

2.2. 预约查看房产。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避免因人员密集而加大传播风险,崇州市崇众展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于2022年11月27日前分批召集人才住房服务网络上的人才租赁和销售。 通知预约看房。

2.3. 提交信息。 人才应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人才落户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到五通公寓售楼中心现场看房,提交人才落户资格证明材料,初步筛选意向对象结算方式。

2.4.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崇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才住房资格证书材料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将在成都市人才住房服务网上公示。

3、因工作调动到崇州市的驻崇单位、部队人员,其家庭在崇州市没有自己的房屋的,如有意购房,应首先携带购房资格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2)至崇州市、成都市。 报名及初审在崇阳市崇阳街道五通公寓销售中心进行。 初审通过后,将在人才住房服务网进行登记。

4、毕业3年内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并有购房意愿的本科及以上购房者均可购买梧桐公寓项目通过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登记(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登记网站:)。 网上报名时,还需上传购房资格的相关图片文件(详见附件2)。

(三)购房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2、根据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规定,人才落户资质(A、B、C、D、E类人才)初审通过后,相关资质信息需通过人才落户平台向社会公开结算服务网络7天,且无异议披露。 随后,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最终确认人才的安置资格。

3、购房者提交的信息须经过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购房者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审核通过后,合格购房者名单将在五通公寓售楼中心现场公示1天。

3. 购房流程

(一)选房

1、选房时间:购房资格公布后,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购房者注册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资格的购房者,并启动选房分批选拔。

2.选房顺序。 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六类销售对象的顺序组织选房。

2.1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第一类销售对象),由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前3天通知公房选型。 住房选择的顺序是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 同类人才按照获得安置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择住房。 住房评选结果将在项目现场实时公布,每日住房评选结果次日在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公布(法定节假日顺延)。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才如未能在通知时间到场选房,选房将顺延至当日最后一批选房。 若人才未能在通知时间内到场选房,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房屋租售资格。

2.2 毕业3年内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及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人数不超过总数的120%可供住房的,其比例将在成都人才住房服务网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登记并选房。 3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生及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人数超过可供住房总量的120%的,本批次选房顺序由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每批选房结束后,将现场公布选房结果。 上一批选房结束后,如果没有剩余房屋,则选房结束。

3、特别提醒。 完成选房后,需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5万元押金。 最终选房结果将在本项目售楼中心现场公布。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未按照通知的选房时间到达现场选房或者选房后未现场签署认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具有购买本项目房屋的资格。

(二)签订合同

选房完成后,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组织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4. 剩余住房存量

选房完成后如有剩余房屋,由崇州市崇中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行整理,出售给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

5、其他事项

(一)购房者符合本项目销售目标条件,但未在本公告公布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提交相关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后未按时选房的,视为则自动放弃该项目购房资格。

(二)已登记购房者须亲自到场提交购房资格相关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等事宜。 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 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购房者应当如实填写、提交购房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在成都市人才安置信息平台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市信用社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网点。

(4)本项目销售从未被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销售业务。 对违反本项目销售规定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处理。 本项目所有信息以崇州崇众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别公告。

附录:

1.《人才安置资质证明材料明细》

2、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详情

3.证明

4. 稳定就业证明

崇州市崇众会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

 

标签:人才公寓   崇州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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