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报名实施办法》,2022年内蒙古高考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如下:

四、准入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各高校原则上执行“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公布的年度招生简章确定的招生规则()中国高等教育招生简章频道学生信息网(包括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招生细则)。 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准定位”填写申请表的方式,全区高校各批次招生均按照专业申请选拔规则进行,即,考生按照专业申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区外高职院校、专科院校按专业偏好实行批量录取规则; 其中,既有本科、专科招生计划的高校,提前录取的高职院校或专科批次新生,可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录取。 按学会颁布的招生章程规定的招生规则执行。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未明确招生细则,或明确注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的,经批准的本科申请者文科预科、理科预科、本科B批次、本科B批次根据提交的文件进行排名。 第二批本科生和第二批本科生B按照招生计划中1:1范围内的专业优先录取规则录取; 第二批本科生和第二批本科生B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所有本科早期批次(A、B、C)都将被艺术录取。 以文化课总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作为排序分数。 招生是根据每个专业的专业偏好规则进行的。 提前批准的本科体育课程,以公布的成绩作为排名。 分数项目按照专业偏好规则录取。 。 预批高校招生专科和高职(专科)招生原则上按“明确选专业”规则执行。

四、本地区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规则:

辖区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辖区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四种模式之一作为考生进入该专业的录取规则。 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模式:

一是按照专业课最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是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三、录取按照专业课程成绩总和乘以60%、文化课程总成绩乘以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录取按照专业课成绩总和乘以40%、文化课总成绩乘以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地区高校艺术类考生录取必须遵循明确选专业的原则。 若前一专业考生不足,可从后一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考生选拔录取规则:

为体现考生网上优先录取的情况,填报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本次网上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人数,并在本期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在线录取”。填充统计。 “优先入场”。

对于注册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名分数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条例中规定的择优录取规定。

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择优录取没有明确的招生规定的,择优录取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文科及本科文科考生按照汉语(蒙语A或韩语,下同)、综合文科、外语、文科数学成绩录取。 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按专业课程成绩录取(统一考试成绩,用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为学校考试或校级联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录取将基于外语、文科和数学(科学和数学)方面的成绩;

体育类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顺序提交申请的,按照专业成绩、语文、综合文科或综合理科、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录取; 按专业成绩顺序提交申请的体育类考生,按照文化课、语文、综合文科或综合理科、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总成绩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各科考生,按照高职专业综合课、语文(蒙语)、数学、英语成绩录取。

(二)招生工作流程

1、登录学校网上查看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须在填写本批次第一志愿申请前24小时激活学校终端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查看学校招生计划。 如调整计划,须在本批次首次申请当日12:00前通过教育部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后续申请按申请时间约定)。

2、机构提交文件比例:

各招生机构须在本批次首次申请前一天12:00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招生系统“信息交换”(第一批本科生7月14日,第二批本科生7月24日) )“平台”提交备案比例并通过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比例或审核不通过的机构,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时,默认按照1:1向考生公布申请比例。 第二批本科生中的民办学院、独立学院、高职院校无需报送投资比例,统一按1:1公布实施。 各批次、各学科、各学院的后续申请将按照剩余计划1:1提交。

3、学校审核考生电子档案并及时上传结果:

录取机构为拟录取的考生分配专业,未录取的考生填写退学原因代码(附件1)。 为保证招生进度,招生机构必须及时清理档案。 首次申请的档案应在提交后24小时内清除,其他志愿者的档案根据提交数量在1-4小时内清除。

4、查看机构上传的文件读取结果:

有关人员负责核对各招聘机构的预录取名单。 未说明退出理由的,应当要求招生机构说明理由。 不合理退出的,招生机构应当与招生机构协商达成协议。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复议(复议函见附件2)。

5、高考体检成绩申请:

考生网上确认的体检结果将始终作为其是否符合大学招生规定规定的身体要求的依据; 军队、公安、司法等高校(专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结论也可作为录取依据。 ;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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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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