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浙江省党政机关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浙江省党政机关评选2021年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公告已发布。 本次共招募1369人。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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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点击进入(10.20~11.2)

浙江省党政机关选拔聘用2021年度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输送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输送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选派和转学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浙江省)2018﹞第 3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浙江省党政机关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数量及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计划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共1369名。

省、市机关拟选调458人(见附件1)。 入选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理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24所“双一流”A类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县乡机关拟选拔911人(见附件2)。 入选院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工学院、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大学等36所“双一流”A类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12所省内重点本科院校,其中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大学 。

其中,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市、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拟选拔需要法律专业背景的岗位125个(见附件3)。 在选择相应级别大学的基础上,还将针对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五所政法大学。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正在开展选拔。

选拔参加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训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接受全日制教育培训但学历证书明确“兼职”不包括在内。 选择调谐范围。

2. 资格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例规定的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爱国敬业,服务人民,愿意在党政机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到时仍在服务的入选高校历届毕业生均可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

3、年满18周岁(含),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0月20日后出生),硕士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0月20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有参军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在所选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委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代表、系级学会副职以上职务,并具有任职超过一学年; 在入选高校学习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期(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紧缺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放宽取得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以上时间以省委组织部批准的时间为准。学位证书签署时。

6、具有评选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格。

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各种处分的学生,或者《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学生,不得报名。

3. 遴选程序

1.学校推荐。 符合转入高校资格的学生,须向厅级党组织提出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2021年浙江省学生报到推荐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到表》)。推荐表”)。 高等学校厅级以上党组织根据全省招考资格对申请招考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印章确认推荐。

2. 网上注册。 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2日17:00,经审核推荐的考生可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在“选拔生报名栏”进行报名。 每位候选人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并上传经审核并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M以内,清晰扫描)。 考生在录用时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选拔职位,不得报考与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旁系血缘关系的人员的领导职务三代之内,或与他们有密切的婚姻关系。 选择职位。

本次选拔笔试共8个考区,分布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以及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城市。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笔试考区。

3、资格初审。 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3日17:00,选拔机构将对报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前,考生可以变更应聘职位和报名信息; 资格预审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应聘职位和报名信息;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考生个人报名页面查看。

2020年11月13日上午9点至2020年11月15日上午9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 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笔试在考区同步举行。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科目,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不设最低录取比例,选拔计划不会减少或取消。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备查。

笔试评分后,将分省、市政府机关和县、乡政府机关两级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省级机关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市级以下机关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比例低于规定比例、高于最低及格分数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入围候选人; 在规定比例内笔试成绩最低的考生全部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时确定调动人选的依据,并在面试阶段按规定比例内的最后一位考生的成绩进行平分。 笔试成绩不纳入面试,也不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自2020年12月5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面试。 2020年12月12日上午8时30分,面试在省选拔机构和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同步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5分。 面试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候选人,将不进入后续选拔程序。 面试前,选拔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报考人民警察(公安部)职务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体能测试。 如果选拔计划中明确要求进行专业测试,选拔机构将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由选拔机构另行通知。 入围候选人在面试开始前48小时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入选职位将在笔试及格线以上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6. 初步遴选候选人。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第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调任人选。

首轮排名:面试成绩及格以上的应聘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职位人选。 若最后一批考生面试成绩在规定比例内并列,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作为转调人选; 选拔单位还可以根据人员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调动人选。

第二轮双选:省、市机关采取“依次相加”和“双向协商”的方式,选拔面试通过但未列入拟调任候选人“首轮排名”的候选人。 “序补”是指杭州、宁波的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可以根据人员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选拔面试通过并应聘同一职位的人选,对人选进行补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选择候选人。 额外的工作将在面试当天完成。 “双向协商”是指:已通过省、市政府机关选拔职位面试,但未进入首轮或已先后确定为调动候选人的候选人,可参加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9个城市双向洽谈。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只能填写一份谈判申请,不得参加原申请城市的双向谈判。

2020年12月13日,省委组织部组织双向协商,9市市委组织部负责落实。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双向协商”确定为调动人选后,不再列入原申请职位的替代人选。

报考县乡机关选拔岗位的候选人,不参加“第二轮双选”。

7、体检、检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除特殊情况经组委会批准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体检资格。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调任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期间放弃的,选拔单位可以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降序递补; 通过“第二轮双选”确定的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考察期间放弃选拔的,不再补选。

8、公告及招聘。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转学的公开名单,并在有关入选学校网站上公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应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拔单位将与拟调任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同意五年内不调往浙江省外工作(中组部公示)。 (选择除外)。 举报影响公务员录用问题并有实质性证据的,或者2021年5月31日前无法澄清的,不予录用。 拟转入的人员,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的应聘材料。 考生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违纪行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或者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 提倡诚实报名,保持选拔过程的严肃性。

笔试、面试、体检、招聘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面试、体检期间,选拔单位将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餐饮等必要保障。 我们热忱欢迎所有入选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 详细选调政策咨询电话请参见选调岗位表。

附录:

1.2021年浙江省、市政府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聘岗位计划.xls

2.2021年浙江省县乡政府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聘岗位计划.xls

3、2021年浙江省党政机关优秀应届法律专业毕业生选聘岗位计划(同时向5所政法院校开放).xls

4.2021年浙江省选拔生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20 年 9 月 29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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