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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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线

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录取程序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复试》、《东南大学》根据《硕士生复试录取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我校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程序。

一、基本原则

一、复试招生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 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择优录取,不择优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招生体制机制,加强复试规范管理招生,并确保择优选拔和公平。

2、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基线、学科发展要求和考生初试成绩,审查确定我校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线;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量,综合考虑国家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学院师资队伍、培养质量、生源情况等,发布学院招生计划。

3、招生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复试招生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组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根据这些办法,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确定复试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4、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必须参加复试并成绩合格。 拟录取名单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由研究生院向社会公布。 经教育部最终审核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2、复审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学院、系(所)须明确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量。 复试差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合格学生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学生人数组织复试。 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可适当扩大复试差距比例,或在学校基本复试线基础上适当提高单科或总分。 考生须符合专业/方向的复试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2.院系(所)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内容和方法,提前制定考核要求和评分规则。 要加强对学生的综合考试和综合评价,既注重考核学术知识,又注重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 有必要既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又关注他们的一贯表现。 各学院、系(所)应严格按照复试录取规则组织复试。 复试前,将对复试考生的原始报名材料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审核出现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学籍)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行复审。

3、复试面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组成,应具备研究生导师招聘资格,无直系亲属参加院系(所)复试。 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较强英语听说能力的专家,主要负责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专业学位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企业或行业专家,并优先聘请企业导师。

4.学院、系(所)复试的笔试、面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教室,并全程监控、记录。 复试结束后,学校、系(所)必须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考生如有投诉或疑问,应有专人负责对复试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复试录取工作明细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二)复审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我校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复试笔试内容:满分150分。 笔试科目应当与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 学院、系(所)负责制定试题并组织考试。 面试:满分150分。 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能力。 面试题目由院、系(所)确定。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50分。 有条件的学校、系(所)应当单独组织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检验实验操作技能或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同等学历附加考试:报考同等学历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至少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的附加考试。 附加考试科目由学院、系(所)指定,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附加考试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试卷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补考科目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复试。 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需参加考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等部分专业政治思想理论考试的思想理论考试将在复旦大学进行。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分数计算

1、复试分数由各类复试形式的分数加权得出。 笔试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学院、系(所)确定。 院系(所)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 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满分150分)由初试折算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与复试成绩加权得出。 复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占30%-50%,具体比例由学院、系(所)确定。 当然。

3、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始总分加分政策。

(四)调整

我校个别专业/方向生源不足的,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决定是否接受调整。 转学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进行。 调整工作办法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和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

三、招生工作

(一)复试通过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学院、系(所)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招生工作细则、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学院、系(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户籍、人事档案等入学后不予迁移。 毕业后按定向协议聘用。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采取多种方式、灵活的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同时从事其他专业或者社会实践; 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我校不为在职硕士研究生安排学生宿舍。

(五)除流动助教和支教生外,我校原则上不再允许其他考生保留录取资格。 被录取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招生计划。

(六)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再修改。 申请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信息披露及监督制度

(一)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招生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保证研究生招生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招生工作公信力。 对于应当公开的招生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全面、及时地公开,并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工作。

(二)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责任制有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职责。 学院、院系(院)进一步健全复试录取制度,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人员管理,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良好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懂政策、熟悉规则、懂规则。掌握方法。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加强招生诚信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公平行为。

(三)学校加强复试招生检查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投诉举报,严肃处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的合法权益。 公平公正。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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