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五)新录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六)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七)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7月17日18:00,报名地点为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局305。 注册资格初审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流程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如发现不合格、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责任。责任。
登记及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选择位置。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该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 申请人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 填写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全部内容,并加贴二寸红底光头照片。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应聘者在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不合格、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与资格预审同时进行。
通过注册资格初审并不意味着通过最终资格审查。 申请人是否符合应聘职位要求,最终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时资格审查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确认的结果确定。
(2)领取入场券
报名通过者将收到入场券。 因未能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方面的重要证件。 请妥善保管。
4.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与面试的转换比例为5:5。
(一)笔试
1.笔试开口比例。 根据文件规定,如有差异即可开始审查。 若无差异,则减少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 擀面评分100分。
3. 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除外)。 身份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按换算后的成绩计算。 《医学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笔试折算成绩=《医学基础理论》成绩×50%。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候选人笔试折算成绩,按照1:2从高分到低分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未达到比例的,笔试考生可合并参加面试。 如果最后审核面试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可以一起进入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者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附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招考单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的专业要求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院校专业名称为主(见附件2)。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等候考试。
4.面试方式
进行结构化专业面试。
5.面试结果折算成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折算分数=面试分数×50%。
6.面试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审查程序
它将先通过笔试,然后进行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将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布。 考试总分(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
5.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面试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其中: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可补考后确定名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公开招聘实行体检之日,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更换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试请求。体检结论。 逾期请求将不被接受。 复检仅进行一次,且仅对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查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病史的,将被拒绝录用; 申请人与体检人员串通作弊、委托他人代为体检、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的,体检结果无效。 5年内禁止申请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评估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员。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心理调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审查,并通过查阅申请人档案等方式审查评估对象是否符合注册资格,以及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因自愿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进入该职位面试的候选人可以同等填补。金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降序排列。
七、公告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于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拟聘岗位及监督举报热线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无举报问题或举报问题经单位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对反映问题严重、有确凿证据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录用; 经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上述原因或因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八、审核、确认及录用
(一)审核确认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二)就业情况
1、员工如被聘用,应提供原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动(调动)、有效劳动(人员)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 争议仲裁裁决。
2、经审查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告(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 如果他们拒绝报告,就业将被取消。 资格。
3、录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
4、本公开招聘职位的服务年限最短为3年。 聘任人员在服务期满前不得申请调动(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进行。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公开举报热线。 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热线: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保健局:(028)
监控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区监委):(028)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保健局:(028)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公考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和高职院校专业目录
3、乡镇卫生院公考招聘医务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