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变化情况及说明

  

(一)省统考的变化

1.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 2024年,我省将设立音乐、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主持、艺术设计、书法共6个省级统一考试,取消广播电视编舞统一考试。 与省统考相关的艺术类专业详见《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学科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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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了省统一考试科目和内容,制定了各专业类别统一考试须知。 戏曲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二)高考方式的变化

1.高校原则上不再组织省统考专业的学校考试。 少数专业特色鲜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艺术院校,以及对考生艺术才华、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层次艺术专业,可申请按照省统考组织学校考试。按程序进行检查。 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考试资格。

2.严格控制学校考试规模。 举办学校考试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学校考试的形式。 要积极采取网上考试或利用省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参加现场考试的学生人数。 现场考试规模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3.不再跨省设立学校考点。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部分艺术类专业变化

2024年起,高等学校艺术史、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研究、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原则上对普通招生安排专业能力测试,分优先科目(物理、历史),以高考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学生入学。

(4)平行自愿投资得分综合变化

音乐、舞蹈、表演(导演)、艺术设计、书法专业满分750分,为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和省统一考试成绩。 提交排序情况,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主持专业满分750分,按照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省统一考试成绩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程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艺术招生政策变化详情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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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发[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

一、招生专业

(一)专业定义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新增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名单》中,“艺术类专业分为各类专业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职和高职教育的“艺术设计”、“表演艺术”专业分为各类专业,部分专业如“民族文化艺术” 》和《广播电影电视》都是艺术类专业。

(二)专业分类

艺术专业分为“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专业”和“不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专业”。

组织专业水平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书法、戏曲七大类,不分偏好科目(物理、历史),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不组织专业水平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史理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普通高校(专科专业参照实施)原则上按总类安排招生,分为优先学科(物理、历史),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招生。学生素质评价。

本项目考试招生办法仅适用于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2. 报名参加考试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对报考组织职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统一分配艺术考生编号。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能力测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普通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 首选科目是物理或历史。 艺术职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专科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或面试评分)。

省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主持、艺术设计、书法六个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艺术专业,参照《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目对应表》,在省统考6个科目中选择一科(附件1)及相关大学要求。 申请科目。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同时报考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教育曲目; 报考表演(导演)类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戏剧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方向; 报考播音主持类别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话和粤语方向。

省统一考试各科目科目及考试要求,请参阅《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一考试说明》(附件2)。 省统考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文件公布。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艺术类专业考生省统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科省统考合格线,学科类别。

(二)学校考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可以选修对考生艺术才华、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水平艺术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在本省录取。 学校对统一考试合格的学生组织考试。 艺术类专业高考考试均由相应招生学校制定并实施。 举办学校考试的高等学校必须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学校考试的形式。 要积极采取网上考试或使用省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初选,严格控制现场考试的学生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起,学校考试应在高等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得跨省设立学校考试中心。

参加非戏曲艺术专业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选择相应学科类别参加省统考。 考生未参加相应学科类别省统一考试或未通过相应学科省统一考试的,其学校考试成绩无效。 。

三、入学方式

(一)招生批次及类别

招生批次分为提前录取批次、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仅招收教育部批准的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学生。

招生类别按统一考试合格分为统一考试和学校考试(简称“统一+学校”)。 统考是指艺术院校专业录取需要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考试成绩。 “统一+学校”是指艺术院校专业录取需要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一考试成绩和学校考试成绩。

(2) 下划线规则

实行统考的艺术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类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音乐、舞蹈、表演(导演)、广播与主持、美术。 文化课和省统考的最低分数线分别针对设计类和书法类设定。

对实施“统一+学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提前录取批次,各招生院校自行设定分数线。

(三)志愿者申请表

统考录取的艺术院校各专业实行平行选拔,设立20名学校专业组志愿者。 每个学校专业组有6名专业志愿者和1个专业调整科目。

实行“统一+学校”招生的艺术院校将成立学院专业组招生,实行序贯招生。

(四)档案备案规则

实行统一考试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采取平行自愿录取。 报名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1:1的比例,按照“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一考试成绩,考生将根据综合总成绩进行排序。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检索考生所属院校专业组向招生院校提交的自愿投稿。

实行“统一+学校”招生的艺术院校采取梯度自愿备案。 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考生喜好顺序一次性报送文化课网上总成绩、省统一考试合格、学校考试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 学院和大学的录取将基于择优录取。

(5)平行自愿投资分数的合成

采取平行志愿报送的音乐、舞蹈、表演(导演)、艺术设计、书法专业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程总分(含政策加分)和省统考成绩综合总成绩排名备案。 总成绩综合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选拔的播音主持专业满分为750分,根据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加分)和省统考成绩进行选拔。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文化课程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4.其他相关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戏曲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艺术教育学、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录取程序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一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以本科专业对应关系为准。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项目纳入体育专业考试招生,不允许通过艺术专业考试报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学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主体。 省招生委员会是省统考和地方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主管机构。 各地学校要充分认识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我省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统筹谋划,规范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院校要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目对应名录》及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准备各自学校相应的艺术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研究制定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一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艺术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研究批准,并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报经机构审批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和解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各地中学要积极组??织相关政策培训,重点对高中教师、艺术考生和家长进行全面培训,广泛深入地解读政策,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广大学生充分了解政策。政策,避免因政策误解而造成的影响。

本方案将在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落实。 教育部、省有新文件规定的,按照教育部、省新规定执行。

附录:

1、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一考试科目对应关系一览表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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