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考试竞争选调
同一职位(专业)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3倍的(选调计划2名及以上的报名人数达到2倍的),采取公开考试选调。考试成绩作为入围考察的基本条件,不作为选调的唯一条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不够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