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县招考办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