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黄冈红安事业单位招聘54名考试考什么内容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申论》。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申论》试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命制。各岗位笔试内容见《岗位表》。
考生缺考任何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笔试时间及科目。2018年10月20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10∶10-12:10《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公示。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还缴纳的笔试考试费用。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红安政府网、红安网发布。
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各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缺考、违纪人员除外)。如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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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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