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巴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8名名考试考试考什么内容

  

 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5)辅警聘用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报考巡逻防控类岗位,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被评为先进“维稳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其中县市级加1分、自治州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5分;
 
(7)报考卫生类职位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加分:
 
①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③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④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网上报名时未填写信息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服务西部项目计划巴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的证明原件;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证明原件; 
 
(3)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巴州党委基层办证明原件; 
 
(4)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巴州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6)驻州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现役军人所在团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结婚证或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7)辅警聘用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报考巡逻防控类岗位,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原件; 
 
(8)被评为先进“维稳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享受加分的须提供自治州创建评选活动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荣誉证书原件; 
 
(9)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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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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