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

  

(4) 电子邮件附件。 它是一个包含所有面试资格审核材料的压缩文件。 请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将每份材料制作成图片文件。 图片必须正确、清晰、尺寸适中。 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 所有图片均打包并压缩为 RAR 或 ZIP 文件。 文件名称 统一为“XXX资格审查材料(聘用部门+职位代码)”。 具体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我的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表(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每个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以及什么学历和学位您已获得)。

5、本科(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应聘有户籍或籍贯的职位的应聘者,应提供相关户籍材料。

7、回避信息收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8、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盖有所在学校印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推荐表》(模板可在国家公务员局招生网站下载,并须注明培训方式)在备注栏中)。

社会职工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模板可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专用网站下载) 。

留学归来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教育部门统一制作。 教育部监管的“特岗教师”证书及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 “三拥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为各省高校“三拥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毕业生“三拥一扶”服务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地区计划》《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退役证明》(或《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退役证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及国家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退役军事部门公章。

(五)放弃面试的应聘者,邮件主题和正文应为“XXX已放弃面试资格(聘用部门+职位代码)”。 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格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由本人手写并签字,然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弃权书、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不齐全或者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在现场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各候选人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1。 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 考生须于上午8时30分前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 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名地点

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武城路123号)

乘车路线:太原火车站乘坐861、55、870路公交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 从太原南站乘坐849路、70路、868路、807路公交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可。

(三)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2天内,我单位将通过系统网络填写候选人面试结果。 考生可登录“2023年考试中央机关及直属机关录用公务员专用网”查询面试成绩。

4、体检及检查

(一)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试候选人。比例为1:1; 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 可以入境进行体检和检查。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的考生;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的考生。 。

(三)体检

4月13-15日面试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16-17日面试的考生,体检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沟通畅通,合理安排行程。 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检查

检查通过个别约谈、现场走访、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个人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检查对象的情况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

5、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试室实行封闭管理。 应聘者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严密检查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报到面试时佩戴口罩,如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及时向我报告。 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时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应聘申请与领导成员所在单位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有旁系血缘关系、近亲婚姻关系的人员担任职务的。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如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 公务员录用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应聘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招聘机构发现应聘者存在禁止应聘或者任何环节不符合资格的情况的,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 他们的申请资格或招聘资格。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 请考生保持沟通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官方网站,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

欢迎所有候选人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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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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