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204个岗位、260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事业单位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204个、工作人员260人。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品行良好,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党纪、政治纪律或者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取缔期内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

6、无法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

7、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准就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和职位信息: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石市人事考试网站()。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报名窗口将于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核: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看审核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职位列表”中“子类别”栏显示“笔试免费”“考生本次统一笔试不缴纳费用)。在缴费期内未能按时确认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按规定申请免试。符合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要求。

4、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7日9:00至2022年5月21日9:00,确认报考者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考试时随身携带。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详情请参阅《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指南》)。

四、检验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一、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业类(B类)、自然科学专业类(C类)、中小学类教师类别(D 类)。 、医疗保健(E类)分类设计和检查。 其中: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科目(D类)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小类。

每类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 除《岗位表》中注明的“免笔试”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相应类别的两门科目。 科学考试。 详情请参阅《岗位表》中的“子类别”和《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开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选拔,报名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举行考试。 报名完成后,招聘岗位确认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需要取消、减少或者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已注册已取消职位的候选人将获得全额退款。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日期后1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即可参加笔试。 证件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与该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检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等形式。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名单》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根据应聘者应聘的岗位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候选人。 入围面试的考生未达到规定的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放比例处理办法(经主管部门批准)。

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为应聘者。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超过8:1的,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超过8:1的,须增设笔试,并根据笔试按照1:8从高到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低的。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应当发布资格审查公告,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面试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在职公务员(管理人员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候选人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者。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候选人弃权等因素导致入围候选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补发。 对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控制最低及格线。 最低及格线为面试平均分(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册)。 对于不具有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册的,执行70分的最低及格分数标准。 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将无法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的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结果将在面试时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生面试后也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3) 分数计算

1.等级权重。 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计入总成绩的40%和60%。

2.评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合计30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4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3.积分政策。 按照国家、省、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拥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给予加分任职满2年并通过考核(称职)的优惠政策是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加5分。 大学毕业生、服役满5年(含)的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积分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资格由市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统一报市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汇总并公告。 上述人员中,曾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开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项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在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及检查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通知。

2、检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标准,重点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候选人的资格。 具体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该岗位体检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更换应聘者(须参加面试的人员)。检查。 若没有替代人员,相应的招聘岗位计划将被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确定招聘人选。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市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告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办理就业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记录,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根据综合绩效排名填补职位,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项和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根据聘用岗位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招录单位、考试主办方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须出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并遵守现场防疫规定。 持“绿码”健康码且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入场。 不服从招考单位和考试主办方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7. 其他

本公告相关政策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为:-、0714-。

如需咨询《岗位清单》中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历等条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请参见《黄石市2022年公开招聘单位网站、咨询电话、纪检监察电话表》(见附件2)。

如需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等技术操作咨询,请联系黄石人事考试院。 咨询电话为:-;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违法的,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录:

1.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22年黄石市公开招聘单位网站、咨询电话、纪检监察电话一览.xls

3.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指南.doc

4.黄石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说明.docx

4-1. 申请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pdf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4 月 2 日

该信息来自互联网。 如有变动,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源码链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76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