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从事未来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高考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科学学科和国家紧缺人才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领域,招生专业、选修科目、学科要求及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专业组

招生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

选科要求

其他省份的科目要求

科学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化学

科学与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学

科学与工程

生物学

物理+化学

科学与工程

文科组

哲学

没有限制

文学与历史

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没有限制

文学与历史

注:实施“3+1+2”高考改革模式的省份,文科专业仅设置第一志愿历史专业。

各省份、专业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考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主要组别。 文科组可填写1-2个专业,理科组可填写1-3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整。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4月12日至4月28日12时,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顺利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候选人确认

考生须于202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学校考试。 确认不参加学校考试或逾期未确认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学校强基计划资格。

(四)入围学校测试方式

6月26日前(具体按照省教育考试机构提供高考成绩的时间确定),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的高考总分,下同)必须达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普通类本科招生控制分数(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专项招生控制分数)及确认考生参加学校的校考,学校不会超过省级和专业组招生计划人数的4倍。 各省我校考试入围考生名单,根据入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入围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入围分数计算如下:

理科组:入围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数学单科成绩*0.5

文科组:入围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科目成绩*0.5

(5) 学校测试

校试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举行。 学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测三项。 考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信息请参见学校招生网站公告。

笔试:理科组考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组考试科目为综合文科。 笔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术志向、创新能力、创新潜力等。面试考核参照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整个考核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体育考试:体育考试科目为坐姿前屈和立定跳远。 测试标准参照高中生体质标准。 参加我校强基计划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考试当天提交保险凭证原件。 考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须填写《免体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申请表扫描件、证明扫描件三甲医院出具的证明,以及学校考试时间前一周的高中毕业证书。 考生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扫描件(须签名盖章)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 经我校审核同意后,考生免参加体测。 考生报名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学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学校考试成绩。 学校考试满分为200分。 未参加学校考试的考生不能进入强基项目,并视为自动放弃强基项目资格。

(六)招生办法

1.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试成绩占15%计算。 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学校考试成绩÷学校考试满分×1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2.确认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意愿和相关省份强基项目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优先、综合考虑的原则,从高到低确定强基项目预录取名单和专业。分数。 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符合全省专业组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含同分成绩),但未达到所报专业成绩要求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予以调整录取。 不遵守调整的,将予以退出。 。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招生。

4. 培训计划

学校汇聚校内外资源,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在品格培养、课程学习、名师指导、高质量国际交流、高级学术培养等方面,本科、硕士、博士连接培训、学分制度和学术支持体系。 多措并举,享受学校卓越学院提供的各项资源(“强基计划”学生自动进入卓越学院),保障“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

(1)挑战更高难度、更个性化的训练项目。 学校在“强基计划”中为学生设置了更具挑战性的培养项目,包括全英语课程、荣誉课程等,强调思维与能力的双重培养。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求,申请定制个性化培养计划。

(2)小班教学和辅导制度。 配备优质师资开展小班教学,选派校内外优秀教师作为导师。

(3) 高级学术培训。 学校开设重点实验室,创建专项学术研究项目,并设置从大一到大四的高级学术培养计划,促进学生提早进入实验室、团队、课题组,确保学生100%体验完整的科研训练机会。

(四)高质量国际交流。 邀请国内外名师讲学和开设高水平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项目或科研实习。 通过定制项目为学生在大学期间提供多元文化体验。

(五)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衔接培养。 实行学分制和公开选课制度。 第三、第四学年,学生可以选修研究生水平的课程; 强预科课程的学生完成所需的本科课程并满足转学要求。 根据《本研究过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学生可直接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鼓励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六)阶段性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状况、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全过程评估。 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不再享受“强基计划”相关政策。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相关学科以外的专业。

五、本次转研专业范围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科与研究生衔接培养。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接受强基计划基础学科的培养。 根据培养计划,部分学生还可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领域进行培养。 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跨学科培训。 与本研究相关的专业范围可以在每个强基础计划的专业培训计划中找到。 具体专业及招生名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工作计划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各省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登记系统。 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收集报考当地中学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大学考核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 并视情节轻重,取消三年内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的资格。 已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学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三)招聘信息将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因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如遇不可抗力,学校可能会调整学校考试工作计划,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告。

(五)如教育部或有关部门作出相关调整,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者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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