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法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条例》、《海南省2023年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海南省2023年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指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及格分数及面试公告》等,组织对申请海南省法院系统职务的相关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候选人按照岗位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候选人中排名:司法警察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 司法警察以外的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为10人,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9人以下(含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按1:3的比例确定。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务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试资格)。 达到笔试及格线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完成后,该链接将停止。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1-22日(上午8:30-11:50,下午2:40-5:40)。
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楼二楼报告厅(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资格审查内容
根据《海南省2023年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公告》和招聘岗位清单中的报考资格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审核后退还原件):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考试报名表》及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如应聘有学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通用)打印的本人照片。 2023年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于报到截止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于报到前取得国民教育证书。截止日期。认可的文凭和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系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学校及专业、学位等级、将于2023年×月等毕业,加盖学校、系等公章并签字(注明日期)。
4、如职位需要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学生),需提供户口簿。
5、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留学回国并在港澳地区获得学位的应聘者,除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清单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在截止日期前取得的学历证明材料。登记。
7、定向生、组委会培养学生须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获得的定向或组委会培养单位批准证明(加盖公章)。
8、应聘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经办机构印制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定义详见《海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人员管理)》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参照公务员法)”。
9.申请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计划教师”、“三拥一扶”计划、“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须提供任职海南省、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即表示该候选人在基层工作时间已达到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服务期间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者以全日制研究生身份学习的,借调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在职累计服务时间不足1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聘政策,不得应聘定向招聘职位。
十、大学毕业生、在海南省服役5年(含5年)以上、户籍或入伍地在海南省的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国防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役证书》。 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退役证明》)及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加盖退役军人军部以上部门公章安置地县级。
11、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指纹,详见附件)。
1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为提高资格审查效率,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上述第三条(资格审查内容)要求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2、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凭考生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考试。 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候选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经资格审查确认申请人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因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申请人参加本次大赛的资格。面试(其中应聘司法警察职务的,还将取消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 无故不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4、自愿放弃参加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自愿放弃参加资格的声明。 如果暂时无法提供原件,可以先发邮件,然后邮寄原件(参考模板、相关要求及邮箱地址见附件)。
5、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在3月22日上午11时50分之前参加资格审查,避免资格审查最后阶段因人多而排长队。
六、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报考司法警察职务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时间安排比较紧。 请相关考生特别是岛外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和行程,避免影响相关工作。
七、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在海南省高院官方网站(天涯法律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请应聘海南省法院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注意。
咨询热线:-(临时号码,仅3月21-22日资格审核期间可拨打,其他时间请拨打0898-)
附件1:海南省法院系统2023年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考生名单.pdf
附件2:自愿放弃声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相关信息查询二维码.doc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