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原则及招生章程(十八)

  

本文为您整理了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艺术班的录取规则。 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规定,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对进入项目的考生,学院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包括对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即优先考虑专业。高分考生的愿望。 如果分数高的考生在其第一专业中没有被自己喜欢的专业录取的考生,将根据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偏好进行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调整至未填报专业且学院未填满录取名单为止。 不服从重大调整的,将退出该计划。

申请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艺术类专业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范围内,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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