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的办法

  

为保证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顺利、有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招收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和普通职业(专科)院校2024年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2、取得大专学历并在我省报名参军的2023年退役大学生军人。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由考生所在院校初步审核,省征兵办公室审核,由省征兵办公室公布。 对在外省就读、已在我省报名参军的退役大学生,由省征兵办委托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进行初审,省征兵办会同黑龙江省征兵办联合进行评审。省招考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二、招生计划

我省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印发。 招生计划纳入当年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 考生填写报名表前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正式公布。

2024年仍实施特殊类型考生专项计划。兴边富民教育支队、退役大学生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区)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名成员单独策划,全额录取。 特殊类型考生必须参加专科转学士学位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根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考生申报意愿进行平行志愿招生。 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一)兴边富民教育团体成员及补充候选人。 共青团省委报考当年的兴边富民支教集团选拔方案已实施,报省招办办公室审核并予以公示。 兴边富民支教集团补充考生须参加专升本考试(专业基础课和外语公共课)。 补考合格的,根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本人意愿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军人。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退役军人院校,可获得推荐免修大专外语公共课的资格:学士学位考试:一是2023年退休并在退休前完成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入伍并在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 二是预计2024年7月毕业的退役军人(入伍前保留大专学历,退役后回校继续学业)。 其中,在职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者,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加10分,获得三等功奖励者,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加5分。考试成绩。

(三)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区)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银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教高函[2021]155号)和团省委相关规定,考生所在机构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予以公示。获奖会员,报省招考办公室审批。 公告。

3. 考生报名

大专升本科考试的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含法定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

补充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12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

(二)注册流程

1. 网上注册。 考生在报名期间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上报名中心”,点击“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报名门户”,用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报名,并建立在线注册门户。 请输入您的注册密码并妥善保管您的密码。

2. 在线填写表格。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修改、查询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 考生需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考生招生专业配套表》(附件1)和《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目》(附件2)《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目》(附件2) 《专科转学士学位注册点代码表》(附件3)认真、准确填写。 网上登记时填写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信息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如果人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存在字体中没有的汉字,则将其替换为拼音(半角大写字母)。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所填信息,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 修改和查询的过程与填写过程相同。

3.在线支付。 所有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每人150元的报名考试费。

4、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须按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9日、2024年1月15日至19日。现场确认内容包括:身份核验、资格审核、照片采集、信息核实、关爱政策、思想政治道德考核等相关工作。 各机构对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本单位作出的政治审查结论负责。 各院校打印《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4),提交考生核对。 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信息登记表内容,对信息不正确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字。 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考生确认签名后,即报名成功。 若签字确认的信息有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应聘者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是应聘者本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在需要时能尽快联系到应聘者。 考生未按时填写网上报名表、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确认等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因特殊原因(如居民身份证丢失、未能采集照片等)考生信息确认失败的,考生所在机构须配合省招考办公室在确认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

贫困家庭注册毕业生、支边富民教育集团、退役大学生军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区)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学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名成员,共四类候选人资格及提交材料初审由所在院校审核公布,省招办会同有关厅局审核公布。特殊类别考生放弃特殊考生资格的,须签署放弃承诺书。在网上注册之前,他们在所在机构的特殊候选人身份。 经所在院校初审、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即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5.信息收集程序和方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考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两部分。 考生影像信息采集和居民身份证核验由各机构统一组织。 采集考生影像信息时,考生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 没有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被读者识别的考生应抓紧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否则将无法报名。

6、注册信息审核。 各院校要按照考试专业匹配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中的“学校”、“学制”、“在校就读专业”、“考试语言”、“学号”等栏目,确认后签字盖章。 候选人档案中应包含一份副本,并应保留一份副本作为记录。

四、考试组织

(一)考场布置

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安排考场。 考点、考场的安排按城市(地区)进行,安排原则为统一、跨区随机安排。 全省考场安排数据库及相关考试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2月印发,相关市(地)招考局根据考场安排数据库对本考区的题单进行核对,并上报核对情况将结果及时报省招考局。 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码由省招考局统一印制并发送给市(地)招考局。

(2) 门票打印

考生应在考前5日前凭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命题

2024年省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组织实施。 所有试题由省招考机关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整理、印制、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

2024年专升本考试共有两个科目。 公共外语课程(英语、日语、俄语)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总分3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实施

在省招考委员会的领导下,省招考考试院、市(地)招考考试院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省招考办公室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具体考区。 所有考试都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考试管理办法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统一考试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行印发)执行。

(7) 标记

大专升本科考试的评分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 承担评分任务的高校将设立评分点,具体实施评分工作。 具体评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办〔2021〕1号)执行。

(八)结果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4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学校申请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天内进行审核。 所在学校负责受理考生在校成绩审核申请并汇总。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招考办公室。 考生可以申请审核的事项包括:考生的手写姓名、准考证号码是否与条码相符、考生是否亲自答题、是否有漏考、每题成绩是否未记录在考卷中。系统(注册),以及是否将每个问题的分数合并并提供给考生。 结果是一致的。 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省招生考试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院校。 相关院校负责通知和解释考生审核结果。 省招考机关不专门受理个人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未按规定方式或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5. 填写申请表

(一)灌装时间及安排

2024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并行自愿录取。 普通考生和自主计划考生按照学校另行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要求,于4月10日至12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7:00)选择填写相同的5个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学院和大学。 并行志愿服务。

兴边富民支教集团补充考生在普通普通考试类别中填写申请表。

(二)填写表格

候选人需要在线填写表格。 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招生方案》填写志愿。 网上报名系统默认登录密码为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当考生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考生更改密码。 考生必须记住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必须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要求,特别是“本专业可填写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中的内容,并填写按照招生机构的要求认真报名。 ,并对所提交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考生必须自行填写报名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也不得放弃报名。 因考生遗漏或错误而导致取消报名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各高校要组织力量,加强考生自愿报考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捷的上网服务。 如果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考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机构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填写《202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职业密码申请表》(附件6),传真至省招考院补发。 。 传真电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51-。

6. 入场

(一)入场时间及方式

招生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8日,网上招生。

1、独立计划考生录取(4月17日-19日)。 兴边富民教育支援队、退役大学生战士、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赛区)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挑战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名成员分别实施计划,分别录取。 其中,兴边富民支教集团考生放弃录取的,兴边富民支教集团补充考生按所在院校录取顺序,按专业基础录取课程考试成绩和申请意愿。 取得补充资格的考生按特殊类别录取,不再录取。 实行普通类别招生。

2.其他考生录取(4月22日-28日)。 招收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贫困家庭注册毕业生、未取得兴边富民教育集团补充资格的考生。

已报名注册的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加10分。

(二)文件提交及准入流程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相关本科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的20个学科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报送。

2、按照“分数优先,跟随选择”的原则,省招考院根据考生填写的5个平行选择,按学科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正式投递,并招生学院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审核。 。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招生工作实行“机构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 即招生机构决定是否录取考生,解释不录取的原因,并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机构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出。 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院出具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入学登记材料寄给考生本人。

(三)剩余计划收集

考生填写的5个平行选择录取完成后,由于考生选择报考参差不齐,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由省招生考试院予以公告关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考生在网上查询录取情况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使用密码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申请表领取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被接受。

(4) 候选人档案建设

录取考生资料由省招生考试院发送至相关院校,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建立考生档案并邮寄至相关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包括: (一)高职(专科)考生在校学习的全部学籍档案及材料; (二)候选人申请信息登记表。

(五)新生招生

候选人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进行登记。 考生报名入学时,各招生机构要严格审核考生个人信息与档案中的照片、居民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 报考时发现冒名顶替或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招生机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告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学生工作办公室。教育。

(六)学籍管理

符合专科至学士学位录取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籍登记。 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学生,毕业证书上会注明“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进入本科阶段。

7. 学费、福利、毕业证书和就业

专科转本科学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毕业证书、就业等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本科生同等待遇。 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缴费标准按照本科同一专业在校学生的标准执行。 招生机构应当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至本科教育招生考试是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市(地)招生办和相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专科至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特别是特殊类型考生的政策解读和集体考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和我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二)做好集体考试工作。 各市(州)招生办和相关学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评分、招生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考风纪律管理和安全保障。保密教育,认真做好。 为考生做好咨询和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三)严格工作纪律。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全省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各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组织条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考试作弊行为》等有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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