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获得广汉市2018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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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办[2019]6号

关于公布广汉市2018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广委发[2018]4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汉人才项目的通知》(广汉人才办[2018]4号),经申报推荐,经过初审资格审查和联合评审,报广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张宇、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等109名个人申请人获得广汉市2018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现已公布。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受助人或本单位授权人填写《广汉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承诺书》,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资助对象为单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后提供本人或单位的金融账号(建议提供长城华西银行账户),加盖单位公章,提交2019年8月23日前至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三楼322室)。

希望受资助人员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聚焦主业,立足本职工作,潜心学习,大胆探索,努力在各自领域取得更大进步。 受资助单位要不断深化拓展人才发展支撑平台建设,做好各项人才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我市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试验区和创建承德同城一体化先行区。 力量。

各单位要继续关心资助人才成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引进和培养本单位、本领域人才,努力为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我们的城市。 人才发展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资助对象为个人的,相关资助应当及时拨付给人才,不得截留、转移、挪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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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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