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统筹遴选青年干部公告

  

8月18日,市委组织部正式宣布,启动2017年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轻干部整体选拔工作,共选拔年轻干部96名。 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6:00。

本次评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组织。 机关(参考管理单位)候选人64人,事业单位9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23人。 与以往相比,今年总选的职位条件更加合理,并增加了心理评价环节。 比如,综合科不限制专业条件,而是突出政策理论水平和书面工作能力的要求; 经济系突出对专业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要求。 年龄要求较低,要求担任正处级职务的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正厅级职务的人员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申请人可登录南通市党建网、南通市人事考试网、南通市国资委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如有政策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2017年南通市直机关全面选拔年轻干部简章(参考管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789”青年干部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选拔工作,根据《江苏省公开选拔公务员实施办法》( 《南通市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和《南通市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南通市机关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统筹选拔64名年轻干部现制定宣传册,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选型范围

在本市县级机关(指管理单位)登记并在职的乡镇以下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选择标准

合格党员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任期和工作年限计算期限截至2017年8月;

(四)担任正厅级职务的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担任正厅级职务的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评为合格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经验及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总评选:

(一)按照有关规定,在目标地区、单位工作的人员未完成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调动的;

(二)调入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三)新录用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新任职务尚在试用期的;

(四)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周日18:00。

所有参加选拔的候选人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时,您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2寸35×45毫米免帽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同时,提交报名信息(指: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明、申请单位批准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服务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工作成果、发表文章等材料,下同)并扫描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名称:姓名_评选单位_职位代码)发送至本手册公布的各评选机构(单位)预留的电子邮箱。 邮件。

评选机构(单位)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人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若填写信息不准确或注册信息不完整,应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 申请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信息。 如因逾期报名、信息不完整等原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总体选拔与审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5。 对不符合考试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考试比例、减少选拔计划或者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8月24日14:00至16:00期间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初审合格者须于9月1日9:00至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适宜性评价及笔试

岗位适宜性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绩、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应聘者是否适合该职位。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选拔机构(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同时申请职业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职业能力测试的岗位,岗位适宜性评价总成绩按照岗位适宜性评价与职业能力测试5:5的比例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适应性评价和职业能力测试计划须报市公务员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前完成。

笔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统一实施。 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资格审查及面试

输入标题

按照岗位适宜性评价(如有职业能力测试,则根据岗位适宜性评价和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成绩)与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拔方案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候选人。

市公务员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登记材料原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需提供复印件) ,并加盖县<市、区>机构、人社会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选聘人选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5日13:30-16:30,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9月8日9:00至15: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期间,将组织面试人员进行心理素质和领导能力评估(具体安排面试当天公布),评估结果作为考察参考。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适宜性评价(如有职业能力测试的,则将岗位适宜性评价与职业能力测试折算)和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折算从笔试和面试成绩中,保留两位小数,从最高分开始,如果得分较低,则按照总体选拔方案中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如果您主动放弃任职资格,则将在同职位合格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调换。 面试的及格分数为60分。 分数低于60分的,将无法晋级下一阶段。 采访时间:2017年9月9日。

检查及体检

输入标题

考察由市公务员部门统一安排,选拔机构(单位)实施。 选拔机构(单位)派出干部(人事)部门人员和熟悉选拔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检查组通过个别约谈、民主评议、审查干部档案和工作材料、约谈检查对象等方式,对候选人的道德、能力、勤勉、履职、廉洁、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检查,以及他们对所选职位的适合性。 突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深入了解工作表现和公众声誉。 检查组要严格审查干部档案,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并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考核意见的诚信状况。 对于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检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发出检查通知书。 检查组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正派,如实反映检查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检查材料,并对检查材料负责。 检查对象所属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对检查对象进行突击推销。

选拔机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根据选拔总体方案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经集体讨论确定没有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以空缺该职位。

体检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选拔机构(单位)党组(党委)决定是否更换,报市公务员部门批准。

相关手续的公告及办理

体检合格者将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选拔机构(单位)将情况报市公务员部门审查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公示中存在问题影响聘任的,取消评选资格。 试用期内被认为不适合工作的,经选拔机关(单位)报市公务员部门批准后,取消选拔资格,选拔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取消选拔资格或者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选拔机构(单位)党组(党委)决定是否更换,报市公务员部门批准。

3、其他事项

本手册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

政策咨询热线:(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试咨询热线:(南通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热线:(南通市纪委)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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