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招聘后构成应避免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有其他依法不得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阐明:

1、30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35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40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含)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2、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应为全职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全年累计计算。 工作经历和工龄计算至2022年5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含留学期间)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算作工作经历时间。

3、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对国民教育资格(学位)有疑问的,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对党校资格(学位)有疑问的,由区组织部门确定结果。 出国留学获得的学位必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注册。 出国留学获得的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为国内同级别全日制学历学位统一招生。

4、岗位所需专业依据《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考生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由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材料确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预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公告

招聘公告、具体面试安排、拟聘人员公告等招聘链接通过永州人事考试网()和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开发布。 请考生自行核对。 将不再另行通知。 建议考生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6月7日9:00至2022年6月9日17:30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上传照片:申请人须上传正面电子身份证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且大于5KB,照片像素参考值:宽130,高170) 。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与资格有关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和信息,欺骗考生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网上资格预审

6月7日至10日,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及应聘职位。 初审不合格的,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申请人必须注意其初步资格状况。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00至2022年6月17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含)才可以开考。 若未达到该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

2、笔试科目:共2科,每科满分100分。 第一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第二科目为“写作”或专业知识(综合岗位为写作考试,专业岗位为专业知识考试,具体考试科目以公布的岗位名单为准)。

三、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上午,以闭卷形式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10:00-12:00。 写作”或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

4、笔试成绩查询及报名成绩审核请参见永州人事考试网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中1:2的比例,在应聘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成绩相同的,将一起入围。

2、资格审核内容: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等,资格审核部门将岗位要求与应聘者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申请人检查文件和证明。 未能在资格审查期限内提供原始文件、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对已聘用或者已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其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予以解除或者终止。

3、更换资格审查候选人:因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该招聘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该招聘岗位的候选人将被替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按顺序补充,补充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补发,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缺席考试。

(七)面试

1.确定面试目标。 根据招收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折算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须通过资格审查。 未参加笔试科目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且与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的,予以面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将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流程。 面试时不存在有效竞争的职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该职位不存在有效竞争当日体检入围候选人的面试最低成绩。 否则,原则上不允许晋级下一阶段。

(8) 分数综合及排名

1. 分数综合。

(1) 分数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50%+写作(专业)×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分数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九)体检及检查

1、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增加“尿毒检查”。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验仅进行一次,以复验结论为准。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期间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检查流程。 经医院确认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产假结束后再次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境检查。 公司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进行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4、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招聘岗位选拔人员出现空缺时,对已报考过同一岗位的应聘者按递减顺序递补根据他们的总体测试成绩进行排序。

(十)宣传招募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告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职称、姓名、性别。

2、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举报问题对招聘有影响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招聘,直至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3、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企业身份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 首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后,应聘者将被评定为合格。 如果雇员在合同结束时通过评估并达到上述标准,则将续订雇佣合同。

4、招聘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按照宁缺勿满的原则,将招聘职位空缺。

六、报酬

执行公司相关工资分配制度,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七、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经济开发区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负责全程过程。

2.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人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要求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按照各阶段考试工作通知的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并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参加考试的基本健康要求:

(一)所有参考考生应在考前及时办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并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提供《考生防疫证明》及控制承诺书”。

(2)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出示准考证、官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前14天内进入湖南并返回湖南的考生,还须提供提前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的《入(返)湘登记》记录,以及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前几天。 现场测温正常(

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COVID-19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无填写完整并签字的《考生承诺书》; 考前入境湖南并在14天内返回湖南的考生,不能提供提前向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的《入境(返回)湖南登记》记录或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防疫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有*号等显示异常;

(三)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点使用水银温度计适当休息后体温仍异常的; 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丧失等可疑症状;

(4) 考试前28天内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居住史;

(五)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属区县)旅行史或未划定风险地区者但在发生社区传播的地方有城市逗留史;

(六)考试前14天内,境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或者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出现本地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 直辖市、副省级市(指街道、镇)有居住史的,以及在封控区域所在区、县有居住史的;

(七)检查前28天内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交叉的;

(八)检查前14天内被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九)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仍在追踪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十)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应当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确定是否可以转诊。

3、本公告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刘女士)

(冯女士)

报名监督电话:(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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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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