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特困职工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尚未就业单位(三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福州市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零就业家庭(简称“困难毕业生”)。 具体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海洋技术、生物工程、法学、外语(英语、日语)、高分子材料、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新材料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中文、钢铁冶金、汽车制造、纺织工业、物流管理、电力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二)所需材料:

我准备了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研究生注册证明

5、一寸照片2张。 (办理手续时需查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6、除上述材料外,“困难毕业生”还须提供福州市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相关证明和户口簿。

注:如需办理户籍过户手续和党员关系过户手续,请点击查看“户口管理”和“党员管理”。

(三)程序:

1. 已毕业学生:

(一)审核: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对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

(二)报名:毕业生应按要求填写储备中心人才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登记表应使用钢笔或黑色记号笔填写,字迹应工整。

(3)审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入储备中心人才库; 登记表、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交由储备中心保管。

(4)签订协议:储备中心与毕业生签订为期一年的人才储备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五)证书颁发:储备中心颁发储备人才证书并安排住宿。

2. 尚未毕业的学生:

学生向储备中心提交一份就业推荐表。 储备中心根据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出具福州公务员局录取通知书。 然后学生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学校; 学生毕业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1.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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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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