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公告

  

1、岗位选择

县个人服务中心、县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有3人(专业技术职务12级及以下)。

二、选型范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得到县财政全力支持。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熟悉市场监管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全部合格及以上。

6、参加选拔的,须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新录用的乡镇工作人员须达到在乡镇工作的最低工作年限);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登记,须经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剑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人力资源科(剑阁县下寺镇龙庆街118号,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五楼) )。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岗位、范围、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等,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

(4)报名时须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所选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五)申请人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填写《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局公开选拔人员登记表》。 资格初审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 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将根据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结果确定。 在选拔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笔试和面试

选拔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局联合组织。 总分100分(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职位的岗位职责和基础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等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此次检查由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局组织。 检查内容是考察入选人员在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表现以及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效报名人数与中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未达到此比例的,将减少选拔名额或取消选拔职位。 当应聘人数与选定职位的比例小于3:1时,直接进入面试流程。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主管部门将安排补考。 检查由评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检查内容是入选人员在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表现、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4、体检及拟录用人选的确定

检查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职体检项目保障招生的通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人社部发[2010]12号)。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调动人员。

五、公告

拟调动人员公示7日。 公示期间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且有实质性证据,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 程序

1、公示后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用人部门通知公示人员提交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同意转让的证明,以及原单位出具的个人人事档案。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用人单位通知拟调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录用。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评选资格将被取消。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0839-

2、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9-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督局纪检组0839-

2017 年 6 月 1 日

 

标签:工商   公务员遴选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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