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海省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合

  

尊敬的候选人:

青海省公安厅现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布2021年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现将后续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笔试及格分数线

经青海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研究决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40分及以上。

2.体能评估

(一)参加体质考核人员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必须接受体能测试。

(二)体能评估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将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举行。 由于没有停车位,请不要携带汽车。

(三)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

《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48号)按照公布的体质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千人体质考核标准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评价标准不变。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 未能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做好充分准备。 因身体原因(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合剧烈运动)而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将被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考生须下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质评估承诺书》,由考生及其家长(监护人)签字,报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4、根据体能考核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3. 面试

按照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政治部2019年发布的《青海省公安厅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人民警察面试通知》组织实施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4. 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招聘岗位。

(二)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持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小照片及体检费500元到体检地点集合。 未能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于没有停车位,请不要携带汽车。

体检地点将于面试当天现场通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 根据”

按照《操作指引》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再进行复查。 对《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问的,允许重新体检。 。 复查请求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 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的,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应做好充分准备。 要求空腹、不喝酒、不熬夜。 如不注意,后果自负。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结果请在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中查询。

5、现场积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体检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父母一方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体检地点,领取现场加分加分。 具体加分政策为: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国家级机关职务的,笔试总成绩加3分; 少数民族应聘滑县及以下职务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均为汉族,其中一方在六个自治州之一工作(或现在六个自治州之一户籍)三年以上,申请本州国家级机关职位的考生六个自治州,笔试总成绩加分如下:工作满三年及以下的,满10年加1分,满10年不满20年加2分, 20年及以上加3分。 应聘六自治州属县(市、执委会)、乡镇职务的,笔试总成绩按下列规定加分:3年以上5分以下加1分年,5年以上10年以下加2分,10年以上15年以下加3分,15年以上20年以下加4分,10年以上加5分20年甚至更长。

3、退役军人笔试总分加5分。

符合上述积分政策的累计积分不得超过5分。

6. 选择职位要求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中组部印发《2021年公安局考试和体检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择优上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

七、互补原则

职位选聘后,若仍有未录用的职位,可从面试通过但未参加体检的应聘者中按先后顺序选取面试通过但未参加体检的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则择优)。 根据行政能力测试、应聘论文、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青海省公务员局会商省公安厅决定)。 体检和选岗的规则不一样。 改变。 更换只需进行一次。

八、疫情防控

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自身防疫健康码信息,并主动采取措施按要求测量体温。 “新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特别提示:为避免影响考试,所有“新康码”非绿码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出现COVID-19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原件),方可参加面试。 无法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出现上述情况的,须主动及时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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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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