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公共托育服务体系研究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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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托儿服务亟待受到重视

公共服务体系中托儿服务的长期失语、上海目前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口结构、托儿市场初期缺乏规范制度等都表明上海应适当重视托儿服务。

(一)宣传:公共服务长期忽视3岁以下群体

集体时代,政府更加重视儿童保育。 为了让更多的妇女转入劳动力,大量设立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儿童。国企改制后,托儿所逐渐消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3岁以下儿童在公共服务体系中处于失语状态。 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产生相应的公共服务需求。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幼儿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结合上海全球城市定位,完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特别是促进托幼机构可持续运营发展,是上海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 这也是对民生需求的及时回应。 发展中是补齐民生短板、完善民生蓝图的重要体现。 也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保障。

(二)重要性:作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配套政策

完善上海公共托育体系,是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优化上海人口结构、扩大人口红利存量的重要支撑举措。 上海的老龄化程度持续加剧。 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483.6万人,占总人口的33.2%,比上年增长5.6%。 老年人口抚养比再创新高,达58.8%。 与此同时,上海的生育率却没有上升。 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生育率为33.22‰,比2016年下降13.2%。鼓励生育的政策在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两端人口增速仍呈现不利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结构。 2015年,上海二孩率为22.64%。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二胎率仅上升至27.42%。 2017年,并没有专家预测的生育高峰。 据市妇联统计,“二胎一孩”政策实施后,上海90%的婚育期妇女符合生育政策,但低于5%申请第二个孩子。 政策对生育率的影响趋于减弱,经济支持、女性就业、儿童保育等逐渐成为更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作为全面二孩政策的主要配套政策,托育服务逐渐成为影响人们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之一。 但其发展相对滞后,仍处于起步阶段。

(三)必然性:育婴市场混乱

全面二孩政策带来了托儿需求的集中,在潜在市场的刺激下,各种形式的托儿机构纷纷开办,包括社会机构开办的早教班、社会机构开办的低价托儿班等。缺乏经营托儿服务资格的个人。 教师能力参差不齐,“职业入学差”和“入学教育贵”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2017年11月8日发生的“携程亲子幼儿园虐童事件”,让育儿话题爆炸性地受到公众的关注。 在政府缺位、市场失灵、社会失职、家庭全责的环境下,最终,如何为青少年提供全面的关爱,如何发展儿童保育领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近两年来,政策层面释放出积极信号,表明政府推动托幼服务、营造良好发展政策环境的决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生育条件的决定》,上海启动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促进托幼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上海市政府务实项目提出“新建20个社区托儿中心”,2018年,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继续启动“开设20个社区托儿中心”项目计划,为社区托儿所提供支持。上海育婴业的发展。 基础。 2018年4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服务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2+1”文件),儿童保育领域的长效机制正在构建。

2. 托儿服务发展现状

本次调研走访了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妇联家庭儿童部以及康乐幼儿园、好阿姨托育中心等托幼机构,设计并发放了《上海市公共托幼服务调查问卷》(本次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旨在初步了解上海市托儿服务分类分布、市场供求、托儿服务价格等方面的发展现状,其中有效问卷共236份问卷部分收集到的受访者中,男性受访者占29.66%,女性受访者占70.34%,家中有3岁以下儿童的占55.51%,这组受访者正处于育儿阶段,是育儿的直接目标群体。调查问卷显示,8.05%的受访者正在怀孕或准备怀孕,这组受访者即将进入育儿阶段。 他们是问卷的潜在目标群体; 34.42%的人家里有4-6岁的孩子。 该组受访者刚刚完成育儿阶段,是问卷最相关的补充群体。

(一)托育服务市场分类及分布

根据“2+1”文件,上海托幼服务机构可分为三类。 申请流程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机构基本信息在《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公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和非捐赠资产设立,并在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法人,于2018年8月1日全面启动申报程序,截至10月31日, “平台”上登记的营利性托幼机构共有18家,其中徐汇区6家,浦东新区、黄浦区、宝山区4家,闵行区各2家,靖江区各1家。二是非营利性托幼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申请设立,并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部门。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平台”注册的非营利性托幼机构共有14家,其中闵行区3家,徐汇区2家,浦东新区、黄浦区、静安区2家,长宁区、虹口区、宝山区、嘉定区、奉贤区各1个。 三是免费福利托儿所,是企事业单位、园区、商业楼宇为适当年龄的职工开设的福利托儿所。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平台”上注册的免费福利托儿中心在闵行区仅有1家。 标准化托儿服务市场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托幼服务机构设置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 松江区、青浦区、金山区、崇明区等郊区尚无注册的托儿服务机构。

(2) 托儿服务的供需情况

近8年来,上海每年新生儿数量保持在18万-22万,全市3岁以下儿童约60万。 目前,全市有集体幼儿园73个,可满足4400-4600名儿童的需求; 幼儿园班数600余个,可满足1.5万名儿童的需求,公共托育服务覆盖全市约2万名儿童的托育服务需求。 从问卷统计来看,69.3%的受访者有托儿需求,其中30.7%来自上海。 这一数据与市教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概况一致。 基于托育的特点,一岁半以下的儿童主要由家庭抚养,托育服务机构的目标服务对象集中在2-3岁的儿童。 即便如此,2万个公共托儿席位面临着十倍以上的幼儿数量,仅靠现有的公共资源还无法满足托儿服务的需求。

(3) 托儿服务价格

作为市政府2017年务实项目之一,“新建20个社区托幼中心”通过公建、私营运营的方式运营。 根据成本估算,具体费用每人每月不到3000元。 然而,截至2018年6月,运营中的社区托儿中心不足10个。 2018年,市政府务实项目继续提出“开设20个社区托育中心”。 两年的累计运营状况已累计。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已有14家非营利性托幼机构下发了《关于依法开展托育服务的通知》。 这14家非营利性托儿机构的平均价格超过成本估算,达到每月3913元。 其中,最低价格为每月2200元(宝山区),最高价格为每月8600元(徐汇区)。 9家机构可自行加工餐食,均价低于整体均价,为每月3456元; 5家机构不自行加工餐食,但提供餐食服务,均价高于整体均价,达到每月4736元。

营利性托儿机构完全市场化,收费较高。 从已下发《关于依法开展托儿服务的通知》的15家营利性托儿机构来看,总体平均价格达到每月10185元。 其中,最低价格为每月5300元,高于非营利性托幼机构平均价格(宝山区),最高价格为每月18000元(徐汇区)。 是否自供餐与价格的关系与非营利性托儿机构相反。 5家自营餐食的营利性托幼机构月平均收费达到12936元,平均价格高于整体平均价格; 其中10人不自己做饭。 办理餐食但提供餐食服务的营利性托幼机构月平均收费为8810元,平均价格低于整体平均价格。

从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民生和社会保障”栏目数据来看,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988元,全市人均消费支出39792元元。 目前提供托儿服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费用普遍较高。 据调查统??计,大多数受访者每月能承受的托儿费用在4000元以下。

(四)企事业单位参与委托情况

托儿服务尚未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其发展趋势更像是一种准公共服务,政府起的是引导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 基于当前供需失衡的现状,《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儿童保育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建筑物和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托育服务,满足学龄儿童家庭的多样化需求。 市总工会积极响应3岁以下儿童保育需求,开展了《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上海市0-3岁婴幼儿保育问题研究》的研究。 调查显示,上海户籍符合政策的育龄妇女中,有80%不想生二胎的主要原因是3岁以下儿童的照顾问题得不到解决。 2017年3月,市总工会将“爱妈咪小屋”项目升级为“员工亲子工作室”,选定沪江教育科技公司、携程旅行公司、中山市等12家具备基础托育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医院。 我们围绕员工需求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单位优势,依托专业力量,引入社会资源,规范管理流程,于2017年印发了《上海市“员工亲子工作室”建立及管理办法》。 2017 年 8 月。” 根据管理规定,基层工会牵头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职工的托育需求。 亲子工作室分为冬夏托管、晚间托管亲子工作室、紧急亲子工作室和全日托管亲子工作室四种类型。 其中,全日托亲子工作室针对员工3岁以下的子女,为他们提供平日全日托服务。

在企事业单位涉足托儿服务的初期发展时期,2017年11月的“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引发公众对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事业单位提供托儿服务的质疑。机构,影响了企事业单位参与托幼服务的进程。 。 此后,企事业单位或对委托事项进行自查整改,或处于观望状态,重新启动探索阶段。 “2+1”文件出台后,政策支持力度将加大。 例如,企业设立托儿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鼓励中心城区内企业在商业楼宇综合配备公益性托幼机构、商业用地流转新建公益性托幼机构、可享受城市更新政策等。目前,商飞公司等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和联合利华正准备提供托儿机构作为员工福利。

(待续)

作者简介:项英谦,上海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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