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西晋中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294人)

  

2020年山西晋中市公安局辅警招募体能测试推迟公告

根据《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晋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质考核有关事项现将2020年度我局通知如下:

1、体质考核对象

申请晋中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将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未达到5倍的,按实际聘用人数确定)数字)。 体能测评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

2、体能评估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4-17日

1月14日上午:预留护理位1、保留护理位2、保留护理位3、保留护理位4;

1月14日下午:住院护理5号位、住院护理6号位;

1月15日上午:留置护理7位、留置护理8位、留置护理9位;

1月15日下午:看守人员10个岗位、特巡警1个岗位、特巡警2个岗位;

1月16日上午:巡警3号位、巡警4号位、巡警5号位;

1月16日下午:特巡警6号位、特巡警7号位、特巡警8号位;

1月17日上午:巡特警9号位、巡特警10号位。

(体能测评具体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1)。

地点: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校区体育场。 考生从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校区北门(从大学街进入)进入考察场地。

上午参加考核的考生(上午组)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下午参加考核的考生(下午组)须于当日13:30前报到。

三、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

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质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等规定执行。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考核次数各为1次,10米×4往返考核次数不超过2次,立定跳远和立定跳远考核次数不超过2次。接触高度不得超过3倍。 体能测试执行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该项目不再进行考核。 体质评价项目、标准及实施细则见附件2。

四、防疫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注意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行,并有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COVID-19 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愿接受隔离观察和会计检测。

2、报到时,考生须主动出示考前7天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和出行码,并测量体温。 凡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诊出现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

3、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除身份核验、体质评估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均须佩戴口罩。

4、考生近期应注意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质考核和资格审查。 对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报名。 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入场。

2、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体能测试期间,不得请假离开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违规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参加考试前必须熟悉体质考核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体能测试当天请自备防晒用品、运动服、运动鞋。 不允许穿带有鞋钉的跑鞋。

4、本次体能测试不进行复试或补充测试,体能测试前或体能测试期间考生不得因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推迟或跳过测试。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 考生在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不适合继续参加体能测试的,可以随时退出。 因身体原因或违反考核规则而发生意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能测试结果及入职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将于1月18日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公安局网站公布。

6、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如期举行体能测试的,以晋中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体质考核工作由晋中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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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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