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考查分为哪几种?(附答案)

  

公立机构的考试有哪些类型?

事业单位考试分为五类:综合管理类(甲类)、社会科学专业类(乙类)、自然科学专业类(丙类)、中小学教师类(丁类)、医学与技术类。健康类(E类)。 事业单位公务员行政能力考试题型与国家公务员考试、省公务员考试题型基本相同。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中甚至会遇到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的原题。 涵盖的题型主要有数学运算、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优秀、配合、不合格三个等级。

事业单位考试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和工作业绩,鼓励和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调整其晋升、聘用、奖励和工资待遇。处罚、培训和解雇 提供处理依据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试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成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试范围覆盖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所属各级事业单位的各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试主要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表现。

品德,主要考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力,主要考察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的更新;

勤勉,主要考验工作态度、勤勉敬业精神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效主要考核职责履行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 具体标准由各有关部门在政府人事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制定。

考核标准应当明确、详细。 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技术水平的工作人员,在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对德、才、勤、绩等方面表现不佳,年度考核难以确定等级的,可以先给予警告,警告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警告期后有明显改善者,可列为合格; 表现仍差的,将被列为不合格。

第七条 各级员工考核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敬业,精通业务,勤奋工作,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合格: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清廉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很低,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

第八条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或提高工作迅速,勇于创新,科研活跃,在教学、业务和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对工作负责,精通业务,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进步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极低,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淡薄,履行岗位职责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中严重失误或者责任事故的。

第九条 各级职工考试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精通,工作勤勉,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业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 组织纪律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或工作责任心淡薄,导致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 或轻视劳动安全,违反作业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年审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符合确定优秀人员的实际人数。 大多数情况下,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都会掌握和熟悉。 不能超过15%。

第三章 审查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日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应注重实际效果,简单、方便、易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 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人员或者有关机关负责人负责审查。

第十三条 考试分为平日考试和年审。 检查在工作日随时进行,被检查人员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进行记录,并由主管负责核查。 大多数情况下,年度检查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年审以日间考试为基础。

第十四条 年审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检查人的个人总结和工作报告。

(二)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日常检查和个人总结写评语,对检查水平提出意见。

(三)检查机构对分管领导提出的检查意见应当进行核实。

(四)审查顺序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决定。

(五)将考试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被考试人公布。

对事业单位各级领导人员的考察,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价或者民意调查。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组织。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向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审查机构应当在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经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公告。 其中,复核结果仍判定为不合格,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年审结束后,年审结果存入本单位档案。

第四章 考试成绩的使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审认定为合格以上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升工资水平,发放奖金。

(二)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员工,有晋升任职资格; 连续两年以上被认定为优秀员工的,优先晋升岗位。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审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有资格续聘。

(4)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优秀的人员,优先聘用技术人员。

第十九条 年审认定不合格的,按照下列规定严肃处理:

(一)当年考试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不发年终奖金,并给予批评教育。

(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降级、调低职务或者辞退。

(三)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改期下一年度考试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年审期间受到警告的,年审成绩暂不履行。 警告期满后,将按照确定的顺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试成绩的使用应当与事业单位先进活动评选和奖励表彰工作的实施紧密结合。

第五章 考试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年审中应当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或者审查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审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检查机构由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

考察机构的日常事务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二十四条 审查机构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二)组织、详细指导、监督本单位的年检工作;

(三)审查核实分管领导撰写的考试意见和提出的考试等级意见;

(四)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试结果不满意提出的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考试委员会、考试组成员必须按照规定和客观实际进行考试。 对考试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审核备案制度。 审核备案办法为:年审基本完成后,各有关机构将年审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和详细指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机构的定期检查是否涵盖?

考核是衡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的重要手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它强调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工作绩效,以工作绩效作为考核个人工作状况的主要依据。 要根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级岗位的必要要求,以聘任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基础。

事业单位考试几月份算合格?

被事业单位录取后,要经过12个月的试用期,考试合格后取得事业单位编制。

根据国务院4月25日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首次受聘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十二个月。

(7) 您参加职业考试多久了? 有关您如何努力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试的更多信息

拥有公立机构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 公共机构每年都会进行检查。

假设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审时被认定为不合格! 用人单位:不能提高工资水平; 按规定降低绩效工资; 按照减少职位级别1-2个职位的原则调整至同类别或其他类别职位; 今年不能算作现职的工龄。

更重要的是,如果员工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即将去事业单位工作,但我要参加考试。 考试是什么? 我问是不是考试,别人说不是考试。

考试是对德、能、勤、绩、廉的考验。 客观评价你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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